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

鲁民〔2021〕82号

各市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失能照护、社会参与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党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
1.摆到突出位置。各级要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要素资源,加强工作统筹。2.健全推进机制。市、县要建立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乡、村抓落实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农村养老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将各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4.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规范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委托照料服务行为,签订并履行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5.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简化认定审批手续,规范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再需要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直接认定;护理补贴由乡镇(街道)通过大数据核实申请人低保身份、年龄等信息,申请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2023年底前,各地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护理补贴及相关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6.探索加强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托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7.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定期对留守老年人开展普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开展定期巡访关爱,坚决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一般对象至少每月巡访一次,重点对象根据实际缩短巡访间隔时间、提高巡访频次。

8.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为导向,明确护理项目、服务标准和报销比例,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及时、连续、专业的照护服务。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9.加强县级敬老院建设。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承担县域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10.发展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敬老院服务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升级成为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连锁托管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等服务,2025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1.提高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设施,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推进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服务供给,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12.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农村老年人开展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家庭延伸。

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
13.督促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老年协会等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进行调解,依照村规民约进行规劝、约束,情节严重的,应进行司法调解,必要时协助老年人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4.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美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立孝德基金,支持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老年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

15.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措施。鼓励农村敬老院、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向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开展公益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具体实施范围由各地确定。

五、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
16.丰富村级为老服务内容。完善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机制,支持农村幸福院完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或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助老食堂,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17.积极引导开展助老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站、养老服务机构等阵地平台,以高龄、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在全省实施“情暖夕阳红”助老志愿服务行动,开展“亲情问候”“心理抚慰”“文化体育”“幸福食堂”“洁净生活”“健康养生”“智慧助老”“老有所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推广“时间银行”“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对爱老助老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为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

18.鼓励慈善组织实施助老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开展扶老助老服务。

六、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
19.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聚焦失能特困老年人照护需求,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20.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因地制宜推动护理人员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敬老院实行委托运营。落实《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运营方的日常监管,强化合同执行,确保服务质量。

21.支持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跨地域托管运营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设施。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支持在农村地区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或认知障碍照护机构。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七、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
22.发挥乡镇卫生院作用。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通过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将闲置医疗床位转型为护理型养老床位,经民政部门备案后,与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资金补助政策。23.促进远程医疗向农村延伸。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农村医养结合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在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为农村养老提供支持。

24.发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农村老年人健康特点和需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

八、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
25.统筹构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系统思维和统筹发展理念,把农村养老作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城乡联动,探索整体解决县域养老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26.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布局规划。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养老服务机构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在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前提下,改造用于开展养老服务。

27.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支持。各级要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级优化养老服务资金投向,促进政策集成和资金整合,重点向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兜底养老服务保障倾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民政部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中,要对农村养老项目予以倾斜。有条件的村可将经营收入、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出让等集体经济收益,通过民主程序,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解决本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孟强先生,养老服务处处长宋坤先生,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乔先华先生,岚山区政府二级调研员王纪军先生,荣成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毕俊娜女士,解读《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介绍农村养老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张孟强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孟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近日,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农村养老事关农村老年人福祉与家庭和谐幸福,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农村60岁以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为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镇。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老年人口大省,全省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已经达到1040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把支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重大部署,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整体规划,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共建有敬老院914处、农村幸福院9802处,发展农村助老食堂4726处。农村特困人员平均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484元提高到878元,增幅达81%,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提前一年完成预定目标。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63万农村低保老年人,年发放资金近7亿元。全省各地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形成了“青岛特色农村养老体系”“任城困难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荣成暖心食堂”“日照岚山村级为老服务中心”“沂南孝德基金”“成武新型幸福院”等特色经验做法。但从整体来看,受工作基础、设施资源、家庭收入、养老观念、市场发育等多种因素制约,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的形势更为严峻、任务更为艰巨,是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明显短板。去年11月,国家民政部在江西南昌召开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和推进措施。围绕贯彻国家部署要求,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初稿,并在菏泽市成武县、日照市岚山区分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修改论证。经过省11个部门会签,近日正式下发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引起各级对农村养老的重视支持,指导和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统筹集中各方面力量资源,尽快补齐农村养老短板,推动解决农民“养老难”问题。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本服务制度等8个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养老的27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一)加强党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意见》提出,各级要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要建立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将农村养老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二是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确保规范及时足额发放。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四是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落实关爱服务措施。五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求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制度。

(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意见》提出,健全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每个县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乡镇层面,积极发展具备集中供养、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村级层面,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家庭层面,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一方面,积极督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各地设立孝德基金,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开展公益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五)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一是支持农村幸福院完善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或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助老食堂。二是充分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站、养老服务机构等阵地平台,以高龄、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实施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实施扶老助老服务项目。

(六)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照护服务水平。二是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三是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跨地域托管运营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设施,推进专业服务向农村延伸。

(七)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的,与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资金补助政策。二是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农村医养结合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在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为农村养老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八)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构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城乡联动,整体解决农村养老难题。二是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布局规划,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对农村养老项目予以倾斜。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新华社记者: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请问省民政厅如何在实施《规划》中加强农村养老工作,有哪些具体推进措施?

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孟强: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省政府对“十四五”期间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整体规划,农村养老是重点任务。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从现阶段农村实际出发,加强党的领导和政策支持,统筹城乡,整合资源,重点是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搭建村级互助养老平台,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民政作为牵头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挥牵头推动作用。充分发挥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协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养老工作的会商研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形成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是增加有效服务供给。强化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着力提升对失能老年的护理能力,2022年底完成改造提升后,全省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将达到55%以上。同时,优化布局和管理运营机制,逐步从“一镇一院”“镇办镇管”“公建公营”向“区域中心敬老院”“县办县管”“委托运营”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幸福院、助老食堂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服务,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健全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等保障服务制度,确保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保持在60%以上,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四是创新运营服务机制。推广青岛经验做法,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敬老院和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各地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统筹利用财政资金、集体补助、慈善捐赠等资源,支持农村养老,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村级养老模式。

中宏网记者: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请问围绕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省民政厅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孟强:养老院是人员密集场所,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敬老院是政府兴建、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主要面向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兜底性养老机构,守住守好安全底线,是我们的首要责任。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改造提升。从2017年起,连续4年开展全省养老院质量安全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农村敬老院围绕115项指标全面整改提升,累计关停并转敬老院720家。2020年开始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到目前,已完成282处,明年全面完成后,全省所有敬老院都将达到二星级以上养老院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

二是强化风险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在全省开展了养老院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照60项指标,对全省2300多家养老院实施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共排查整治风险隐患4498条。针对部分养老院因缺少土地、规划、建设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而未能取得消防审验手续问题,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专项整治,427家农村敬老院的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养老机构,重点是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养老院、小型民办养老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综合监管。今年6月,省民政厅等1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15条监管措施,建立了职责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的跨部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刊发了我省经验做法。

大众日报记者:设施资源匮乏是制约农村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存在部分设施利用不足、发挥作用不好的问题,请问省民政厅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宋坤: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养老服务设施不足是现阶段农村养老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加设施供给,让有限的设施资源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防止闲置浪费,一直是我们重点关注和积极推进的工作。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省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敬老院改造提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和标准宣贯实施,促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有效运转。

二是强化资金扶持。今年,省级制定出台了新的资金补助政策,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在建设奖补方面,制定出台了敬老院改造提升补助政策,对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8000-12000元,对每张改造提升床位补助2400-3600元。在运营奖补方面,实行与养老设施等级评定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好的多补,一般的少补,差的不补,对养老院对应1-5星级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对幸福院对应1-3星级分别给予6000元、7000元、8000元补助,激发提档升级、优化服务的内生动力。同时,各市结合实际,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大力加强助老食堂、村级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三是创新运营机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支持大型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化、连锁化托管运营敬老院和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解决力量不足、机制不活、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目前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敬老院达432家,有的地方将连锁托管运营拓展到村一级的幸福院、助老食堂,有效盘活了资源,提升了服务质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根据媒体报道,重阳节前夕,青岛市40家农村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开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请问青岛市在推进农村养老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乔先华: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青岛市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加强探索创新,加快构建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织密兜底保障网络。优化敬老院发展布局,在每个区市都建成了一处区(市)级社会福利中心,服务标准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养老机构水平,共有护理型床位10250张,对所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由县级福利中心统一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老年人、失独老年人和低保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身体等级评估结果每月分别提供300元、675元和9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实施农村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对接收农村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政府按当地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上年度平均收费标准之和的80%给予补助,确保农村困难老年人“住得起”。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与长护险深度融合,对符合三级以上失能的农村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由医保部门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支付。

三是开展农村普惠养老服务。在去年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积极向农村拓展,将原有的镇办敬老院或中小学等闲置房屋改建成为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达到50-75张,具备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助餐送餐、助洁助浴、长短期托养等服务功能,由政府无偿提供给具备长护险定点单位资质的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组织统一运营,让农村社会老年人不出村居就能享受到近在咫尺的医养结合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在在每个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都建成一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无偿提供给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运营,真正把专业养老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村,打通农村专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采取“子女缴纳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方式,建立农村养老服务消费的引导制度,提升农民养老服务的消费能力。

山东台融媒体中心记者:岚山区率先在374个村建立了养老服务中心,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到养老服务。请问,岚山区党委政府围绕推进农村养老,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岚山区政府二级调研员王纪军: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岚山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打造“一老一小”幸福高地,率先建成覆盖所有村居的养老服务网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搭建服务载体,推动“老有所养”全覆盖。高位推动,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委书记挂帅、乡镇党委书记落实、村党支部书记认领的三级书记抓养老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区委科学发展观季度观摩评比和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了工作部署和督导落实相呼应的考核机制。打破养老服务单纯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动员相关职能部门创新参与建设服务,形成力量整合。强化财力支撑,先后投入1.5亿元资金,区财政为每个村拨付10万元启动资金,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幸福院、村集体旧有房产等资源,每村建设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区、镇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运营补助,区财政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给予用餐补助,有效保障养老中心持续发展。

二是整合服务力量,夯实“老有所依”全支撑。我们致力于把党支部打造成老人最坚实的依靠,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为养老服务提供全力支撑。确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带头人,建立支部成员责任包联制度,负责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发挥社会力量补充作用,成立“红辉暖心”志愿服务队,完善“爱心巧厨”“爱心净衣”“爱心义剪”“爱心义诊”“爱心汇演”5个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引导各方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在外岚山人也踊跃参与,形成了全员行动、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是丰富服务内容,实现“老有所乐”全共享。将村级养老服务中心与村居卫生室、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整合建设,资源共享,每处养老中心都具备娱乐、餐饮、洗浴、理发、康养等功能,独立设置各功能区。工作中,我们配备了电视机、棋牌室、图书角等文化服务设施,实时将党的政策、文艺节目、健康知识等送到老人身边;依托“庄户剧团”、文化文艺协会等,定期为老人表演文艺节目,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我们为75岁以上老人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面向全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洗浴、理发、诊疗等服务,让老人更体面、更高质量的安享幸福晚年。近期,我们还在养老服务中心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点和未成年人保护驿站,不仅近距离为办理救助,同时聘请老人作为义务讲解员,为孩子讲历史故事,传承良好家风,一老一小相得益彰。

四是健全服务标准,保障“老有所安”全方位。我们把安全工作贯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始终,在适老化改造和消防、卫生等标准的探索中,形成了一整套涵盖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的制度规范。针对功能、标识、运营、卫生室服务点等内容,区里统一制定出台10项指导意见,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准化水平。把“互联网+”思维融入养老服务工作,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全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利用定位、视频控制等信息技术,进行全程指导、监管,确保养老服务安全可靠。

农村大众记者:据了解,去年以来荣成市大力推进普及农村“暖心食堂”,受到农民群众广泛一致好评。请问荣成市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特别是怎么保证食堂助餐可持续?

荣成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毕俊娜: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荣成市现有8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2.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1%,其中独居、失能、残疾、孤寡老人占76%。围绕解决农村老人的“一餐热饭”问题,从2019年开始,荣成市探索建立暖心食堂,目前已建成507家,每周至少提供五次免费午餐,日均服务老人1.5万人次。

一是创新投入方式,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①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将暖心食堂建设与农村幸福院结合起来,每处可获得省市补助9万元,基本可满足开办需求。②发动社会募捐,将食材和各类物资捐助与信用激励挂钩,运营以来接受志愿者捐献果蔬和社会各界捐献物资1000多万元。③整合建立专项基金池,专门设立“暖心食堂专项基金”,将每年慈心一日捐中村居捐赠的380万元作为底数,宣传部、信用中心每年分别注入200万元“助餐志愿基金”和“信用奖励基金”,接受社会募捐,重点对经济薄弱村进行补助。

二是灵活配餐模式,解决“吃的舒心”的问题。开办暖心食堂,各村村情不同,荣成市在19年各村自主探索基础上,因地制宜,灵活采用“村级互助制餐、爱心组织配餐、暖心饭盒上门配送”三种模式,满足了各村需要。①村级互助制餐,就是由各村主导运营,自己作饭、组织就餐。比如王连街道东岛刘家村,用餐场地和厨房设备由村委解决,食材烹饪、就餐服务等全由村内志愿者负责,现在每天还有很多群众自发送菜送物,这样占食堂费用“大头”的食材和人工,基本上不用花一分钱就解决了。②爱心组织配餐,就是只负责提供就餐场地,制餐通过引入配餐企业、周边企业食堂免费搭伙、大型养老机构联合助餐等途径解决。③暖心饭盒上门配送,由村居通过市场化运营或者自建厨房,把饭菜“点对点”配送到老人家里。

三是用好志愿队伍,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立足“信用荣成”基础,对参与食堂服务的志愿者给予双倍信用加分,得分情况与物质奖励和评先选优挂钩。目前,全市有500多个村成立了“巧厨娘”志愿服务队,参与志愿者3万多人,免费提供做饭和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厨师和服务人员的大额投入,去年节省人工费用3000多万元。

四是用好信息化+考核,解决“规范长效运营”问题。在智慧养老平台中开发“智慧食堂”监管板块,实时研判当日上传信息和各食堂监控影像,形成日通报,报市级主要领导;出台《暖心食堂长效运营考核工作制》,从重建设转入重运营管理,将食堂运营与镇街考核挂钩、与村两委任职挂钩,搭建起“市级统一调度—民政牵头抓总—部门协同配合—镇街具体指导—村级高效实施”的闭环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暖心食堂”规范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暖心食堂小切口的撬动作用,实现暖胃暖心暖社会的乡村善治共治新局面。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王振宇,联系电话:51781330。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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