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康养展

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办法》共六章23条,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和部门职责。强调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工作机制,明确了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提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设计的具体标准。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和具体环节。围绕新建居住区,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从土地出让、编制和审查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核实、联合验收、设施移交、使用运营等环节,明确具体流程、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同时,明确了民政部门参与的具体事项,包括配合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参与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参与联合验收等。围绕已建成居住区,从调整规划、调剂现有公共用房、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提出配置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措施。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和处罚标准。按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对未按标准规划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标准配建及移交、擅自改变设施使用性质的,明确执法主体和惩戒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改正或予以处罚。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文启动智慧健康养老试点遴选(速看全文)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

通知指出,明确将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老年健康养老需求也与日俱增,这将为养老产业提供巨大的消费市场。智慧健康养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可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近年来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相关布局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公司望迎来机遇。

以下是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202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效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请各地相关单位按照《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做好试点示范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

民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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