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程序

1、参展的品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产品合法审批文件等。参展产品质量经过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2、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秘书处,申请表一经签字盖章后同具合同效力,传真或复印件有效

3、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 ! 为确保会场整体效果,主办方保留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4、组委会会前 30 天将《参展手册》(有关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展台搭建等事项)电子版至参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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