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持续优化
经济和消费活力正全面复苏
自“二十条”发布以来,防控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优化。11月30日和12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就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召开两场座谈会,并两次提出,要“走小步不停步”的优化完善防控政策。随后几日,各地迅速反应,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一、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二、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