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具备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
(2)提供餐饮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要求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药品配备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器具。
(三)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1.医护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2.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
3.根据服务需要聘请的康复治疗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4.餐饮工作人员应当持有A类健康证。
(四)环境要求
要求项目 | 需要符合的相关标准 |
建筑设计 |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
消防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
室内空气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
环境噪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采光水平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
标识图案 |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GB/T 10001.6)
《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 15565.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0001.9) |
房屋面积 | 医疗机构房屋面积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对各类医疗机构房屋面积的要求;
养老机构房屋面积应当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6.3.1的要求。 |
室内设施 | 适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
1.基本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适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
2.医疗服务
服务项目 | 相关核心要求 |
定期巡诊 | 记录老年人血压、心率等身体状况,及时发现老年人的病情变化 |
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 | 参考已发布的临床路径和有关诊疗指南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
急诊救护服务 | 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提供急诊救护服务 |
危重症转诊服务 | 与周边综合医院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开通绿色通道 |
安宁疗护服务 | 为老人提供病痛缓解、舒适照护、心理、精神及社会支持等人文关怀 |
健康管理服务 | 健康档案管理 |
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服务 | 健康知识宣传 |
3.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服务主要为老人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健康干预、康复服务以及中药煎熬服务。健康干预主要采取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技术,中药煎煮服务要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4.护理服务
护理服务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执行。
5.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包括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两大类。其中,物理治疗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等,康复人员需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作业治疗作业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自助具适配、助行器使用、轮椅选择与使用、矫形器制作与使用等,康复人员需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为老年人提供作业治疗康复服务。
6.辅助服务
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老年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化验标本的收集送检、陪同老年人就医并协助老年人完成医疗护理辅助工作等。
7.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服务人员由应当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或经过心理学相关培训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承担。
8.失智老年人服务
失智老人服务除为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提供基本服务、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服务、辅助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外,具体还包括:区分各功能区域、道路指引、智能监控、防止老人误入或误撞、失智老人自带物品监管、有效隔离危险物品等。
9.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 | 相关标准 |
服务人员行为要求 | 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行为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 |
服务安全要求 |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WS 444)、《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 03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 |
医养服务衔接要求 | |
机构内感染控制要求 | 工作人员手卫生适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的要求;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应当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要求。 |
服务质量要求 | 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疮在院新发生率应当低于5%;
开具的医嘱、处方合格率应当不低于95%,病历记录合格率应当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