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中职以上毕业生,给予1—2万元入职奖补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养老服务政策方面进行了哪些创新?在10月12日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宋坤介绍,我省是老年人口大省,是全国唯一一个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2000万人的省份。2020年,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对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中职以上毕业生,给予1—2万元入职奖补。

积极破解养老机构资金投入大、经营利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问题,省级建立了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制度,引导社会参与,增加服务供给。2020年,为进一步优化床位供给结构,及时调整补助政策,取消普通型床位建设补助,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取消机构收住自理老年人运营补贴,对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分别提高到2400元、3600元,引导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

积极破解养老服务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用人难”问题,支持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奖补80—100万元;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对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中职以上毕业生,给予1—2万元入职奖补;将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的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加大褒扬激励力度,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工作,管理期内享受政府津贴,先后有155名养老护理员入选。

积极破解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机构结合养老行业特点设立信贷产品,联合省农信社在全省推广“养老保障贷”项目,无需固定资产抵押,根据养老机构法人信用情况和签订的入住合同数量确定贷款额度,并根据机构等级给予差异化利率优惠,已向养老机构授信4.4亿元。

积极破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到位问题,将配建要求写入《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要求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机制全面建立,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明确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保障范围从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拓展到6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惠及63万低保老年群体。在保障特困老年人基础上,开展了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试点,拓展保障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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