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

【参观考察】2021第六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学习考察团赴上海参观交流

为更好的整合资源优势,促进2021第六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更好更快发展,10月28日,博览会考察交流团在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乔先华、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杨乃发的率领下,与副会长单位青岛海名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泉及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上海养老展参观考察学习,深入了解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吸取上海养老展的办展精髓。4.jpg1.jpg3.jpg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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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考察学习,2021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将在不断融合行业资源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交流合作,给大家带来更多高品质、技术领先的养老服务行业产品,以更加充实且丰富的状态呈现给大家。

相信通过本次考察学习及山东老博会多方平台的努力,能够促进产业平台的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养老展会平台的发展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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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六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

2021年07月02-04日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本届博览会继续秉承“孝润齐鲁·安养山东”的理念,立足青岛,辐射华北地区,围绕国家、省康养产业发展政策导向,携手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家参展企业,上万种养老服务业的科研和实践成果,聚焦康养产业发展趋势,带来国内外最新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共同促进康养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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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展会精彩看点

亮点一:各方资源鼎力支持,全民助力养老事业发展

本届展会将由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海名国际会展集团主办,青岛海名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全力搭建最专注、有效、广阔的资源整合平台,推进整个养老产业链的改革、创新与跨越式发展。

亮点二:扩领域

2021年博览会将分设中国品牌馆、山东馆、国际馆、外省展团馆、康复医疗及适老用品馆,展示领先展品技术与服务,重点提升国际化交流合作,并增设旅居养老板块,组织专业团队开拓旅居相关行业知名协会组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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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扩规模

博览会将迎合市场需求整合资源优势,展览面积增扩至30000平米,同时启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3号馆和5号馆,为大家带来专业的新技术产品展示。

亮点四:2020中国山东.青岛老博会养老服务论坛

△政策解读--邀请国家、省级领导进行养老服务条例

△国际高峰论坛--届时邀请如德国、日本等国家专家到会分享养老服务的先进经验

△康养旅居发展高峰论坛及优质产业资源对接高端总裁峰会

通过论坛活动促进了养老产业交流融合,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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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五:2021国际养老行业千家企业招商对接洽谈会

届时将邀请民政部、省民政厅、青岛市政府单位等相关领导;全国近50家养老协会会长及50家以上商会会长;国际及国内500家养老行业知名品牌的生产企业、代理经销企业、科研机构等到会,全国各地知名养老机构的养老院长、养老服务企业等代表约1000家共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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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六:2021中国养老机构发展暨半岛养老一体化高峰论坛

胶东半岛养老服务联盟于20年博览会期间成立,联盟由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民政局联合发起,五市民政局局长签署了联盟协议。21年将继续发挥半岛联盟平台作用,共同促进胶东半岛养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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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七:特色活动展示“孝润齐鲁·安养山东”理念

本届展会将吸纳更加丰富精彩活动,共筑养老文化事业,弘扬华夏德孝文明,同行同乐!

△开幕式文艺演出

△养老行业领袖推动者沙龙

△养老行业会长实地考察学习1日行

△养老行业人才建设培训会

△2021年中国山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

△中老年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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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八:品牌企业齐聚山东青岛,国际化水平着力提升

博览会汇集养老产业国内外著名品牌展商350家,国际参展企业主要来自德国、英国、美国、法国、澳洲、日本、韩国、台湾等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参展商,展示国际最具前瞻性养老技术、产品、服务及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专业化是一个展会的生命力,2021山东青岛老博会将深化展台和区域的全新打造,重视开拓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构建品牌企业及金牌采购商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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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精彩回顾

2020第五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于2020年7月3-5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展会规模突破15000平米,吸引高质量观众230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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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展服务在线 ❖

观众报名入口»»»

所有入场参观的观众需凭参观证件参观。为提升参观效率,建议您提前做好观众预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通过官网提前免费申请(网址:http://health.hmed365.com/ ,点击“我要参观”)

2、通过官方微信(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登记通道/免费索票)

3、点击本篇文章底部的“阅读原文”也可以进行预登记哦~

展商报名入口»»»

电话:0532-85861016

        0532-85012396

电子邮箱:1260746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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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启动】2021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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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多维度养老政策出台力度的加大,山东省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为引领,在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标准规范、丰富服务模式、发挥健康产业带动扶持作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医养结合事业在齐鲁大地快速推进,全面起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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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启动2021第六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

2021年07月02-04日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本届博览会继续秉承“孝润齐鲁·安养山东”的理念,立足青岛,辐射华北地区,围绕国家、省康养产业发展政策导向,携手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家参展企业,上万种养老服务业的科研和实践成果,聚焦康养产业发展趋势,开发全省康养服务市场需求,汇集国内外康养产业领域领先企业,为全省康养机构、从业人士及广大老年人群,带来国内外最新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共同促进康养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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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展会精彩看点

亮点一:各方资源鼎力支持,全民助力养老事业发展

本届展会将由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海名国际会展集团主办,青岛海名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全力搭建最专注、有效、广阔的资源整合平台,推进整个养老产业链的改革、创新与跨越式发展。

亮点二:扩领域

2021年博览会将分设中国品牌馆、山东馆、国际馆、外省展团馆、康复医疗及适老用品馆,展示领先展品技术与服务,重点提升国际化交流合作,并增设旅居养老板块,组织专业团队开拓旅居相关行业知名协会组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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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扩规模

博览会将迎合市场需求整合资源优势,展览面积增扩至30000平米,同时启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3号馆和5号馆,为大家带来专业的新技术产品展示。

亮点四:2020中国山东.青岛老博会养老服务论坛

政策解读--邀请国家、省级领导进行养老服务条例

国际高峰论坛--届时邀请如德国、日本等国家专家到会分享养老服务的先进经验

康养旅居发展高峰论坛及优质产业资源对接高端总裁峰会

△通过论坛活动促进了养老产业交流融合,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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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五:2021国际养老行业千家企业招商对接洽谈会

届时将邀请民政部、省民政厅、青岛市政府单位等相关领导;全国近50家养老协会会长及50家以上商会会长;国际及国内500家养老行业知名品牌的生产企业、代理经销企业、科研机构等到会,全国各地知名养老机构的养老院长、养老服务企业等代表约1000家共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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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六:2021中国养老机构发展暨半岛养老一体化高峰论坛

胶东半岛养老服务联盟于20年博览会期间成立,联盟由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民政局联合发起,五市民政局局长签署了联盟协议。21年将继续发挥半岛联盟平台作用,共同促进胶东半岛养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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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七:特色活动展示“孝润齐鲁·安养山东”理念

本届展会将吸纳更加丰富精彩活动,共筑养老文化事业,弘扬华夏德孝文明,同行同乐!

△开幕式文艺演出

△养老行业领袖推动者沙龙

△养老行业会长实地考察学习1日行

△养老行业人才建设培训会

△2021年中国山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

△中老年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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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八:品牌企业齐聚山东青岛,国际化水平着力提升

博览会汇集养老产业国内外著名品牌展商350家,国际参展企业主要来自德国、英国、美国、法国、澳洲、日本、韩国、台湾等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参展商,展示国际最具前瞻性养老技术、产品、服务及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专业化是一个展会的生命力,2021山东青岛老博会将深化展台和区域的全新打造,重视开拓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构建品牌企业及金牌采购商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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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买家邀约到会

本届博览会将以山东为核心辐射华北市场的定位,分别以青岛、济南2大核心细分行业观众群体进行邀约,辐射周边政府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贸易机构、地产物业、金融投资、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医护学院、慈善机构、中老年人、残障人士、普通消费者等,预计邀约到会观众30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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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家媒体联合力推

本次展会将大力度进行针对性推广,联合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媒体以及百度、搜狐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大型门户网站60余家,老年生活报、中国养老网、优年网、南北巢、神州养老等100家海内外行业媒体进行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通过新闻、图片、采访、直播等多种渠道全方位立体报道展会,保证参展商参展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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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城市风采

仲夏青岛也是旅游的好去处呢,哈啤酒烤花甲,吹海风、捉螃蟹、捡贝壳也在进行中,快和朋友、亲人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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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精彩回顾

2020第五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于2020年7月3-5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展会规模突破15000平米,吸引高质量观众230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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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发布,明确8项医疗服务质量标准

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参照《指南》要求,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指南》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二是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要求。医养结合机构需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方面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并加强质量管理。

三是明确医疗服务管理要求。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感染防控管理、传染病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供医疗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制度。

四是明确医养服务衔接管理要求。包括服务有效衔接和信息化管理。医养结合机构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开展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包括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联动管理、鼓励开展上门医疗卫生和养老等延伸服务。

五是明确运营管理要求。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签约及投诉管理、收费管理。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巡查管理、出入与人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财产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

附: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全文

一、总则

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遵循全面性、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本指南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应当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要求。

1.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2.提供膳食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机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1.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诊所基本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2.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辅助器具。

三、养老服务管理

(一)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服务。养老机构一线照护人员应当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有关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1.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鼓励老年人自行完成或协助老年人完成清洁、穿脱衣物、饮食、排泄、睡眠等行为;维护老年人生活环境清洁,对环境及常用物品进行清洁消毒、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协助观察失智老年人的异常行为。

2.基础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进行体征观测、护理协助、风险应对;协助老年人口服或外用药物并观察记录用药反应;对环境及物品进行消毒或清洁、预防老年人常见传染病;为失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并制定应对措施;对临终老年人家属提供心理慰藉及哀伤应对、协助老年人家属处理后事。

3.康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进行体位转换、功能促进、认知训练;对老年人进行康复评估;示范、指导老年人开展康乐活动;应用音乐、园艺、益智类游戏等活动照护失智老年人。

4.心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辅导;与老年人及家属及时沟通。

5.照护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对适老环境进行评估、对老年人康复辅具使用需求进行评估。

(二)养老服务质量管理。

1.养老服务质量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等标准规范,并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2.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要求。

3.不同等级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评价改进等适用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

四、医疗服务管理

(一)医疗质量管理。

1.应当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应当按有关规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或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3.遵循相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4.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落实机构内老年人安全目标。

5.建立符合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落实医疗服务有关安全保证、质量可控的各项要求。定期对机构内医疗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并持续改进。

(二)医疗护理服务管理。

1.应当开展老年医疗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建立护理评估制度和流程。具体评估工作参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执行。

2.应当按照《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分级护理管理制度,制定合理、规范的诊疗护理服务流程,建立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护理管理目标。

3.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制定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培训、考核和服务改进,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三)医疗康复服务管理。

1.开展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机构规模和老年人需求状况,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严格执行康复的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范。独立设置的康复医疗中心应当按照《康复医疗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进行管理。

2.开展康复服务的机构,应当按需评定老年人身心状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社会功能,制定并实施康复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流程及风险防控预案。

3.开展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康复辅具管理制度,明确本机构配置的康复辅具目录,专人管理,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及相关记录,并指导老年人科学使用辅具。

(四)安宁疗护服务管理。

1.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参照国家及当地关于安宁疗护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配备专职人员。

2.应当加强安宁疗护服务质量管理,参照《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服务指南;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服务改进,持续改善服务质量。

3.建立良好的与老年人及家属沟通机制,加强与老年人及家属的积极沟通,注重人文关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生命尊严,保护老年人及家属的隐私。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宗教信仰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五)感染防控管理。

1.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及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行业标准,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洁污分开、标识清楚,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2.定期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提高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3.建立机构院内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建立有效的机构院内感染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机构院内感染病例和感染暴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4.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及人员培训、职业安全防护等工作。

(六)传染病管理。

1.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诊断转诊等工作。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只对机构内部提供服务。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

4.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应当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具备救治能力的,可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提供医疗救治工作。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应当立即上报、转诊,并做好记录。疫情期间,养老区域应当建立外部探访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管理,预防机构外部输入性感染,必要时可采取封闭管理措施。

(七)用药管理。

1.应当进行多重用药安全评估,参照药品说明书,根据老年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2.建立日常给药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确认和审核要求、药品核对和清点流程及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要求、药物存放与摆放流程及要求、每日药品发放流程及要求、药物发放及服用记录等;针对自我给药的老年人,建立协助其定期检查药物供应、储存、有效期等。

3.应当向老年人及家属明确说明所用药物的储存方式、给药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老年人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途径合理使用药物,告知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观察及处理。

(八)病历管理。

1.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建立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及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2.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3.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提交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应当依照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4.机构内老年人在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之间转换及老年人外出就诊住院均应当有记录及资料可查,相关病历应当妥善保存。

五、医养服务衔接管理

(一)服务有效衔接。

1.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志愿服务等人员联动的工作机制。

2.应当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管理,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建立入住老年人日常巡查制度。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查房,及时掌握入住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应当每日对服务老年人巡查,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机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管理和服务。

4.医养结合机构内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入住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疾病符合入院指征的情况下方可转入医疗床位,其他情况应当按门诊就诊,不可转入医疗床位。入住医疗床位的老年人,病情符合出院指征应当立即转回养老床位。

5.应当建立老年人危急重症的抢救与转诊制度,制订相关预案,服务人员及时识别病情危重状态,确保急危重患者及时救治和转院。可与上级或签约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遇有需要急救情况及时转至相关医疗机构。

6.对于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入住参保老年人的符合条件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不得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

7.鼓励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延伸服务,为周边社区或小型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和要求需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二)信息化管理。

1.应当按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全国养老服务系统“养老服务机构统计”板块“医养结合”专栏,及时填报医养结合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

2.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要求建立信息系统,确保“医”“养”互换时信息准确切换并及时更新。可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老年人门诊、急诊、住院病历、日常巡查记录、养老服务记录等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等功能,同时注意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要求,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还可以建立预约诊疗系统、分级诊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互联共享老年人健康信息。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六、运营管理

(一)人力资源管理。

1.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机构类型和相关规定进行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根据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合理设置工作和服务人员配比。

2.明确人员资质要求。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机构运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经营管理、应急处理能力。负责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分管业务和管理流程。医务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或资质证书。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包含常见传染病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1次上述健康体检。

3.应当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计划,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4.应当建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档案,定期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财务管理。

1.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明确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2.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完善财务组织架构,规范财务职能。

(三)行政办公管理。

1.应当按照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执行相关考勤管理、印信使用、物品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2.应当建立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资质、服务管理部门设置、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主要服务项目及流程、收费标准。

(四)后勤管理。

1.应当建立维修检修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建立设施设备维护流程规范以及应急预案。

2.应当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做好垃圾、污水、绿化以及卫生保洁管理。做好废弃物监测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3.配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等服务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范操作。

4.遵循《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要求,如收到捐赠物品或现金,应当做好捐赠物品及现金登记、分配及管理。

(五)档案管理。

1.应当做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的收发、整理、立卷、保管、存档等工作,建立保密机制,各类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分类归档。

2.医疗档案资料保存及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外包服务管理。对于有外包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建立外包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本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的项目应当核实其服务资质,按规定签订外包合同,并加强监督,以确保服务质量。

(七)签约及投诉管理。

1.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入住机构老年人进行入院体检,开展相关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2.在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当将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病情、医疗措施、服务内容及风险等如实告知老年人及家属,视情况签订知情同意书。

3.老年人如需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当取得老年人或其家属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建立补充保险,购买医疗责任险,鼓励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鼓励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4.应当建立投诉处理规范,明确服务投诉的处理流程,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准确、合理的解决,提升服务质量。

5.若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发生养老服务纠纷,按照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要求处理。

(八)收费管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收取费用时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并出具收据。

七、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范,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突发事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老年人自伤、跌倒、噎食、窒息、误吸、坠床、走失、烫伤等。

2.应当明确机构内部应急管理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类型、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理流程、工作要求等。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当按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疫情,应当按要求及时向机构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制定安全管理预案。明确发生安全事件时,组织应对、报告、参与、求助外援、提供物资、善后处理等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

(二)安全巡查管理。应当建立每日每班巡查与每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等制度,要明确巡查和排查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出入与人身安全管理。

1.应当明确人员出入机构的要求,建立入住老年人离开机构以及外来人员进入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在机构走廊、大厅、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2.应当对故意伤害、走失、交通安全等重点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并对服务中涉及到的有关人身安全问题进行安全评价,实施有效防范和监管。

(四)消防安全管理。

1.机构内设施应当满足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2.应当建立定期检查、自查自纠及第三方评估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

3.应当完善防火灾责任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和演练的重点内容、演练的频次、员工和入住老年人的参与率。

(五)食品安全管理。

1.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达到食堂周边卫生环境管理和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2.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财产安全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财产安全内控管理制度。对偷窃、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非法集资、违规销售保健品等重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

(七)信息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各类信息互通、保密、保管、备份和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应当严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守则,不泄密,确保信息安全。

(八)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建立保养和更新设施设备的相关制度,包括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燃气管道和日常生活用具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建筑安全等。

(九)安全教育与培训。

1.机构内应当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机构内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对老年人及其照护人员进行重点安全问题预防知识教育。

2.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或规程;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应急预案的演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来源:人民网)

积极老龄化与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老龄化是本世纪全球人口发展的突出趋势。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很快,压力尤其突显。这要求中国的社会经济体系、制度安排和城乡空间规划需要尽快调整,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过程。由于绝大多数老年人仍然生活在社区,建设能够更好地适应老年人口综合需求的城乡社区,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世界卫生组织在1980年代提出“健康老龄化”的概念,在1990年哥本哈根世界老龄大会上将“健康老龄化”确立为应对老龄化的全球战略。2002年的世界老龄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积极老龄化”的行动建议,将健康、参与和保障构成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框架基础。积极老龄化强调发挥老年人口在物质、社会和精神方面的潜力,支持老年人口根据其需要、愿望和能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公共事务。

在积极老龄化的视野下来讨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区和在老年人口生活的地点加强养老服务显得尤其重要。

什么是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

上海在2005年率先提出“9073”的养老服务事业的总体格局,即90%的人口由家庭自我照顾,7%的人口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的人口享受机构中养老服务。总体上看,“9073”的养老服务体系,只是解决了政府养老的财政预算如何安排的问题,并不能对如何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细化的工作指南。

在积极老龄化视野下,需要基于“社区主义”的发展趋势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工作重点是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和整合服务供给,促进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的有机联动,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的服务,增强养老服务和社区生活的紧密结合。

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服务供给的联动性。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是依托社区实现家庭-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相互支持和共同联动。在社区内可以建立包括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服务、老年生活公寓和护理医院等不同功能的多样化机构,丰富养老服务能力,以及根据老年人口不同的分级服务需求提供服务。社区整合性服务是建设一个完整的社区平台,为老年人口家居生活和机构养老开展支持和服务。

第二是服务内容的综合性。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不仅致力于满足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和家庭服务,同时支持老年人口健康促进和医疗护理,以及包括文化、体育、休闲发展等综合需求。不仅要实现包括预防、康复、医疗和照顾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而且需要扩展医养体的结合,以及和文化、教育等多样性需求的紧密结合。

第三是服务主体的多元性。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不仅应积极增强家庭养老的能力,同时需要鼓励邻里互助、通过志愿者和义工,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医生、护理员、法律从业人员等服务供给力量,提供系统整合的专业服务和社会服务。

第四是服务资源的多样性。社区整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大的优势,是共享和调动社区内不同的资源对养老服务提供支持,例如学校的食堂、社区的文化站、图书馆、社区卫生中心、医院、超市、餐饮等,通过社区资源网络的整体性构造,强化社区功能整体的作用,增强养老服务的能力。

第五是服务流程的整体性。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需要政府的管理和投入、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以及市场服务的产业等共同发挥作用。通过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评估、服务供给、服务监管和需求反馈,形成制度化的服务流转,执行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标准。同时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的优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精准化的养老服务。

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撑机制

第一,通过社区规划为整合性养老服务提供适老生活的基础环境和社会设施。

老龄化带来具体地点的人口结构和人口生活内容发生变化,因此需要空间的调整实现有效应对。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改变割裂性的家居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建设标准和设计标准,丰富社区规划的内容,提供分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规划的设计方案,为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物质基础环境的配置。

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要求依托机构养老标准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这将为建筑和家装领域带来新的标准化要求和新的发展机遇。在社区中需要为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供相关的物理环境和设施建设,例如适合老年人行走的步道、无障碍设施,适合老年人休息的长椅和凉棚,更大比例慢行交通的公共道路,促进健康锻炼和生态服务的广场,公园等。根据老年人口生活需求提供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服务安排,居委会、街道对道路,公园,体育,文化服务,社区商业和餐饮业设施,老年医疗护理和养老床位数形成指导性的规定。

在社区规划和建设实施适老化改造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老年人口自身的需求,将老年人口的参与作为城市社区规划的基础。老年人的参与、其子女的参与,包括社会工作者等社会组织的参与应该作为社区规划的必要基础,在社区规划过程中得到实施,才能使城市的物理空间实现老年友好。这也进一步说明,社区规划应该采取一种治理的指导原则。治理的发展需要基层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发现公众需求,通过不同社会组织开展对话和协商,才能将供给和需求实现有机结合,并从根据上实现需求为中心的规划。在充分参与的基础上,社区发展应该通过社区规划师制订工作清单,通过治理的机制开展社区规划和社区更新,才能建设适应所在社区人口特点和具体需求的养老服务空间安排。

在城乡社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城乡社区的不同类型,所在社区人口总量结构和人口构成的不同,在空间环境和社会规划中实现不同的具体设置。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的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配置,和在郊区农村的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人口数量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显著不同,带来人口的需求不同,其社区规划的安排也应该有不同的特点。

在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空间规划中,应特别重视老年服务物质设施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配置,以及增强功能的弹性。例如重视发展一些复合型的养老设施,这样能够使老年服务的空间安排可以发挥最大化的效用。这也恰恰能够表现出需要增强养老服务在社区发展中的整体性。例如在一些城市的郊区,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院供过于求,而在中心城市的空间却不足。在一些城市中心社区,可以将幼儿园和养老院的场地结合起来,这样能够一定程度上扩充养老服务的空间,并形成一种通过老年人口照料幼童、幼童丰富老年人口精神生活的良好的互动。一些社区公共空间,白天可以作为通勤和商业、餐饮服务的空间,晚上可以作为老年人口体育锻炼的地点。这一定程度上能避免由于缺乏场地,居民区内的广场舞出现扰民的现象,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和社会交往能够得到增强,同时能够丰富社区的文化活动。努力探索增强空间的弹性,对于实现基于社区的整体养老服务有巨大的潜力。

第二,通过科技创新建设智慧养老社区及为老年人生活发展提供精准化服务。

科技发展有助于整合社区服务各种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并增强老年人口获得各类服务的可及性。特别是基于科技的服务深化,能够使老年人口在活动性下降的过程中得到必要的支持,继续实现其公共生活的参与,例如一些社区通过综合性的网络应用解决老年人口所需要的家政服务、维修服务、交通服务、餐饮购物,等等。科技服务也使教育、健康等各类远距服务得以可能,特别是电子健康档案的社区应用,能够帮助老年人的医院、社区医院和家庭医生的服务整合。此外,科技创新还能增强老年人口之间的社会网络,提升老年人口社会参与的能力。

中国不少地区正在开展智慧养老社区的探索项目,通过养老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基于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收集和数据管理,从而能够提供更加精准化的老年服务,例如主动地对老年健康、安全提供预警、服务和救助。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助于对养老服务状况开展及时评估,有利于对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乃至于社区空间规划和设计提出建议。同时,从养老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看,通过对接企业、会员制的居民投入,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监管,有助于实现整合化的服务。

第三,通过社会治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共同参与和多元供给。

社区整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但是由于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投入,依靠政府的行政管理是难以完成的。只有通过广泛的公共参与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投入,在社区中形成养老服务的共同体,才能实现社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社区整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基于社区发展能力的提高,需要社区本身从行政化的社区事务安排中转变为自我运行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基层社区中建立丰富的专业性服务网络,需要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包括护理员、营养师,医生,社会工作者等等,同时通过各种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来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供给中去。社区养老服务要形成产业市场,才能使社区养老服务具有可持续性。政府可以通过养老服务补贴、购买服务等各种手段,激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发展,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主体的发育。

第四,通过公共政策为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提供制度支持。

基于中国国情,社区整体养老服务体系特别需要政府主导,离不开有效的公共政策供给和管理制度安排。这包括在国家宏观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应该为加强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制定专项计划。政府需要主导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和运行的制度规定,规范养老服务的标准,对养老服务进行科学监管,促进养老机构建设融资和企业债券,增强对养老服务的财政补贴和对养老服务提供税收减免,完善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格认定的制度规定,等等。政府不同部门应该形成合力,形成整合性的公共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安排,才能使社区整合性的养老服务实现有效运作。

在中国快速老龄化的过程中,需要探索在城乡社区中因地制宜地形成富有特色的养老模式,形成社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应用方案、社会治理建设方案,以及和相关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助于强化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养老服务功能,创造出老年人口积极参与其中的社会生活形态,实现积极老龄化的发展目标。(作者任远系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本文完整版本刊于《城乡规划》2020年第3期。)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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