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机制,是基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掣肘:老年人购买力低、机构积极性有待激发,所以,我们对供需双方给予优惠政策。
针对作为供给端的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制定了4项政策。第一,免费提供养老用房,包括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措施出台后,我们联合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闲置房产进行了摸底,低价租给街道,无偿供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第二,一次性建设奖补。根据服务人数将运营机构评估为3个等级,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补贴。第三,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奖励机制。对养老服务中心定期评估,对评估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第四,建立竞争机制、退出机制。市场发育不完全,政府固然要“扶上马、送一程”,但也要尊重市场规律。比如在辖区面积大、人口密集的镇街可以开设第二家养老服务中心,但要由不同机构运营,目的就是通过竞争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在青岛,一个街道约有3-5个社区,一个镇约有10-15个行政村,每个村(社区)都规划建设养老服务站,而且由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一体化托管运营。这样能优化镇街范围内养老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良性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