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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老博会|吴玉韶:银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长寿时代带来的不只是人口结构变化,而是整个经济社会文化的重塑性转变,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今后几乎所有产业都要为老龄社会做转型和细分,出现整体经济银发化,其隐含着无限的商机和潜能。根据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银发经济课题组”的预测:在人均消费水平中等增长速度背景下,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为19.1万亿元,占总消费比重为27.8%,占GDP比重为9.6%;2050年银发经济规模为49.9万亿元,占总消费比重为35.1%,占GDP比重为12.5%。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标志着我国已正式进入银发经济时代,2024年也将成为我国“银发经济发展元年”。

  近日,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五次抽样调查)发布基本数据公报,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老龄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老年人口及其家庭发展呈现新态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过上了幸福、体面、有尊严的生活,而其中的一些数据也表明,我国银发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银发经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建立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大力发展专业化照护机构,养老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养老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养老服务逐步分层分类覆盖到全体老年人。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老年人中愿意在养老机构接受照料服务的比例为7.7%,较20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对多样化、专业化、品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旺盛。我国社区(村)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需求最高的前五位分别是:上门看病(29.1%)、助餐(22.1%)、文化娱乐(22.1%)、健康教育(17.2%)、上门做家务(15.8%)。
我国是全球制造业门类最齐全、产业体系最完整的国家,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约30%,制造业规模已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银发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新的发展方向,也是银发经济的重点发展领域,《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对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进行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推动助听器、矫形器、拐杖、假肢等传统功能代偿类康复辅助器具升级,发展智能轮椅、移位机、康复护理床等生活照护产品。扩大认知障碍评估训练、失禁康复训练、用药和护理提醒、睡眠障碍干预等设备产品供给”。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老年人中使用各类辅具用品的比例为75.8%,较2015年提高10.2个百分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老年人口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在适老辅具用品领域有望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在拉动内需、培育新兴产业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将发挥更重要作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老年人养老也从生活必需型向享受型、发展型、参与型转变,逐渐从养老转向享老,老年精神文化类服务需求日益高涨,特别是随着老年人受教育水平的大幅提高,老年人对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精神文化服务需求更为显著。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文化程度为高中(含技校/中专)及以上的比例为15.6%,文化程度为初中的比例为23.3%,分别较2010年提高4.5和5.0个百分点;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比例为61.0%,较2010年降低9.5个百分点。2020年,我国老年人中曾外出旅游的比例为9.0%,较2010年提高4.4个百分点。我国外出旅游老年人数量明显增加,既是老年人健康状况、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的结果,也为激活老年人消费、发展银发经济注入了新动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银发经济进行了新部署,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创新地提出发展银发经济要与老有为密切相合起来,这为今后我国银发经济发展指明了新方向。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老年人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为19.0%,较2015年提高8.8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上看,2021年,我国60-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为26.5%,比70-79周岁的中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分别高13.9个、24.1个百分点。2021年,我国老年人中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的比例为54.4%,较2015年提高8.6个百分点。我国老年人长期受党和国家教育,具有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积极进取、奉献社会的精神境界,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愿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新时代新养老,应以促进老年人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老年人不只是被动接受服务的客体,也是主动提供服务的主体。老年人心灵之间距离最短,“老老”相助,低龄健康老年人志愿服务高龄失能老年人效果更好。近年来,各地开展的空巢巡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老年协会、银龄行动等取得了很好成效,老年人正在成为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吴玉韶

来源:中国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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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银发族消费报告》发布:老人网购占比增高 智能化产品受青睐

日前,京东消费及产业发展研究院通过调研形式与500位银发族、500位年轻人共同围绕生活状态、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话题进行对话交流,结果显示,银发族和年轻人在消费结构、运动喜好、旅行目的地、护肤习惯以及精神世界等多方面愈发重合……银发族正在跳出“社会时钟”,与年轻人以及当下流行元素等碰撞交流,在越来越多的消费场景中与年轻人“同频共振”。与此同时,综合消费行为表现,《2024银发族消费报告》显示,这届银发族“老年轻了”。

报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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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5年!山东省出台监管办法 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预收费类型、条件、标准及监管措施、政策衔接适用等内容,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办法》指出,养老机构预收费是指养老机构提前向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收取一定额度的费用,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提供相应养老服务的行为。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

《办法》要求,养老机构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交费的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其备案床位总数,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已经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价值不计入固定资产净额)。鼓励养老机构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养老机构应当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出具预收费情况书面说明和风险提示函,实施预收费的养老机构应当以本机构名义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养老机构预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办法》明确,养老机构预收养老服务费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养老机构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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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发布: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96亿,占总人口的21.1%

  10月11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5%。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4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517.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8.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3万个,床位305.8万张。

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5%。

图1 2013—2023 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2 2013—2023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3 2013—2023 年全国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图1-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作出部署,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委)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培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等作出部署。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5方面重点任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面向12类老年人群体的16项服务项目内容。
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8章、72条,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6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6万人。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1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6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79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196万人,分别增加1214万人和552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0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2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522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7268万人。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3年末,全国有14.17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144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19万亿元。自2007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26%。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截至2023年末,参加人数超过5000万人。金融监管总局择优确定机构,丰富产品供给,开展个人养老金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38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095万人,比上年增加852万人,增长2.3%。其中,在职职工27099万人,比上年增长1.9%;退休职工9996万人,比上年增长3.7%。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0.2%。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6294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1.1%。
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2.43亿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1.61亿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1.01亿人次,省外异地就医0.6亿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8214.36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5196.78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3017.58万人次)。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7111.05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2806.51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4304.54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2023年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8080家,护理服务人员30.28万人。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63.6万人,其中老年人142.4万,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85.9元,比上年增长4.5%;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99.7万人,其中老年人1294.3万,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21.3元,比上年增长6.7%。全国城市特困人员37.3万人,其中老年人23.0万人;全国农村特困人员435.4万人,其中老年人344.4万。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指导各地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用,统筹保障相关部门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补齐医疗、养老等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106个完整社区试点,指导各地结合试点工作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有1.3万套公租房免费用于养老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光荣院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商务部加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截至2023年末,全国150个试点地区累计建设便民生活圈3476个,涉及养老、社区餐饮等商业网点78.8万个,服务居民约6455万人。
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4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517.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8.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3万个,床位305.8万张。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体育总局印发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覆盖。
截至2023年末,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3547.8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621.4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98.5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66.7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421.7亿元,养老服务资金223.2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947.9万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老年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47.2%,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25.5亿元。
3.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各地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2.9万处;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北京、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等5省份开展养老机构信用监管试点;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全面评估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修订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截至2023年末,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55家,发放有效养老服务认证证书170张。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民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作出部署。教育部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高等教育方面,2023年全国高校新增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34个,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770余个。职业教育方面,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15个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2023年中职相关专业布点1700余个,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1600余个。继续教育方面,国家开放大学等33所高校2023年备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34个。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中期评估。国家中医药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中医康复科建设的政策文件,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老年健康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老年健康标准体系,开展《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等标准研制。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痴呆防治促进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持续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建老年医学临床研究的协同创新网络,提升老年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中国残联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3年,共有389.6万残疾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开展2023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发布2023年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2023年中国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在16个省份深入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工作,制作“预防老年人跌倒,从防跌倒1234行动开始”系列科普视频。发布《中国高龄老年人体质指数适宜范围与体重管理指南》以及2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网信办等17个部门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残疾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意识。
2023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3545.7万人。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6877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1109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755个;安宁疗护服务在全国185个市(区)推开。
2.医养结合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医疗等8类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实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遴选第一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总结推广全国90个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工作典型经验。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组织“敬老月”会诊活动。开展2023年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4万余名。组织编写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系列教材,召开教材新书发布会宣介推广。
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7881家,比上年增长12.8%;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超过8.7万对,比上年增长3.6%。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积极推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遴选推广263家企业的332项优质老年产品,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上线上万款适老化产品。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轮椅车第2部分:按GB/Z18029.5测得的尺寸、质量和操作空间的典型值和推荐限制值》等老年用品国家标准,下达《无障碍洗浴机》《登机轮椅》等12项老年用品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积极参与银发经济国际标准研制,由我国专家担任工作组召集人和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的ISO25556《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包容性数字经济通用要求与指南》国际标准成功注册为DIS稿;强化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2023年抽查老年鞋、老视成镜等老年用品172批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改革,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商务部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举办“中国康复辅助器具与健康大会”、康复辅助器具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银发经济:全球人口老龄化的新机遇”主题论坛,引入更多优质老年产品;指导举办“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网络主题促销活动,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线上适老专区,打造适老消费新场景。
2.健康养老产业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遴选公布了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36家、示范园区1个、示范街道(乡镇)45个、示范基地13个,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鼓励外商投资老龄产业。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老年旅游典型案例,总结推广老年旅游工作的好经验、好模式。
3.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民政部修订发布《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组织研制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国家标准193项、行业标准45项、团体标准32项,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的规范化引导;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截至2023年末,试点地区建成产业园49个,入驻企业739家,实现产业营收309亿元,设立社区租赁服务实体店400余家,服务人次达870万。中国残联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实现辅具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2023年共有92.2万残疾老年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养老金融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金融。金融监管总局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为11%的中青年群体提供老龄阶段补充养老保障。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截至2023年末,累计发行养老理财产品51只,金额超过1000亿元,投资者47万人。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产品余额近400亿元,存款人数超过16万人。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开户近60万个。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转为常态化业务经营,专属养老保险保单件数约74万件,保费规模超过100亿元,其中新业态和新产业就业人员保单超过8万件。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惠及居民897万户,结合改造增设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2.1万个;指导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有716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印发《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推广普及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民政部持续开展“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截至2023年末,累计改造148.28万户。农业农村部将支持农村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工作要点。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军休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3年末,共完成改造485个,加装电梯679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通知》,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完成改造88.08万户,其中残疾老年人41.19万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命名999个社区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公安部取消申请小型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70周岁年龄上限,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创造老年友好出行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残联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国家药监局会同中国残联等部门实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地全年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7700余辆,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1100余条,完成3800余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改造;指导全国140余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通95128电话约车服务,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一键叫车功能”累计为1300余万老年顾客提供服务超过1亿单;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服务,累计为3万余人次老年乘客提供“爱心预约”;持续完善公路水路客运适老化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1.7万个、无障碍厕位1.3万个、无障碍停车位2.1万个。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认知无障碍第1部分:一般指南》《无障碍设计触摸导引地图的内容、图形和表达方法》等2项国家标准,下达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计划13项;联合中国残联发布《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第一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组建无障碍环境认证技术委员会,发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首批无障碍认证项目,不断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
2.老年人社会参与
持续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老年大学正式挂牌成立,依托开放大学体系成立42家省级分部,在全国构建近3000个学习中心、5.5万个基层学习点。教育部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3.6万门(个)、共计408.9万分钟课程资源,平台注册用户超235万人,累计提供学习支持服务5708万人次。退役军人事务部着力提升军休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截至2023年末,北京、浙江等27个省份挂牌成立75所军休老年大学。中国老龄协会开展全国老年大学(学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播老年阅读专题节目《乐龄读书会》。
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依托新时代系列创作工程等重大专项,培育出京剧《土地长歌》、舞台剧《老兵》、美术作品《夕阳欢歌》等一批体现敬老爱老的文艺作品;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2023年全国广场舞大会。截至目前,全国群众文化机构馆办文艺团体9322个,受其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462920个,为老年人组织专场活动年均超3.5万余场次。体育总局研制《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推动各地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设施;会同财政部支持全国2451个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并向老年人提供更优惠服务;举办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2023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优化传统老年人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持续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新年登高、“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体育宣传周”等活动。
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中央社会工作部开展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活动,选树一批面向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指导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关爱健康志愿服务”百场活动,组织三甲医院医生深入城乡社区为老年人开展体检、义诊等医疗志愿服务。全国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开展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学雷锋和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团中央发布《2023年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工作提示》和第一批为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案例,提升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为老志愿服务项目设计能力和水平。全国妇联启动“巾帼志愿关爱行”主题活动,常态化推进助老巾帼志愿阳光行动。中国老龄协会会同民政部开展全国老年志愿服务暨“银龄行动”乡村振兴行主题活动,发布2022年老年志愿服务十大事件,实施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试点。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会同中国残联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末,2577家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完成改造,提升老年人数字生活体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持续优化全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解决老年人往返参保地或居住地进行认证问题。截至2023年末,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91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当年累计访问量14.88亿人次,电子社保卡推出“亲情服务”功能,累计使用人数超过7258万,上线“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人员服务)”模块,由工作人员帮助待认证人员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推出“长辈版”服务页面,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精简服务页面展示。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支持老年人通过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享受养老、就医购药、交通出行、长者食堂等服务。公安部推出“交管12123”手机APP大字版,开通老年人委托亲属网上代办功能。中央网信办、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指引,提升老年人数字求职能力。广电总局印发《智慧广电技术体系及实施指南》《关于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解决老年人看电视难、看电视烦问题。外交部提升领事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3年为旅居海外的退休老年人提供线上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6.94万人次。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全国老龄委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在全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宣传部组织各地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文化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聚焦老年群体,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教育部指导各地高校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小我融入大我”社会实践育人活动,广泛开展尊老孝老敬老文化宣传。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全国总工会以工会职工书屋为载体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工作。全国妇联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心系老年·孝心工程”等项目。中国老龄协会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百日宣讲活动,发布2023年度最受公众关注的十大老龄新闻。
5.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托“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国“敬老月”、非法集资宣传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防非”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中国老龄协会发布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警示教育案例,制作《老有所依·乐享桑榆》系列专题节目、《守护夕阳十年间》老年普法教育大型系列节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人防诈反诈系列宣传、老年普法教育进社区——老年人防诈骗主题活动,指导开展第二届全国老年人防诈反诈知识大赛、第三届中国老年健康知识大赛。全国妇联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妇女,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主动提供维权服务。
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将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打击侵财犯罪的重点统筹推进,2023年共破获案件1.5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万余名;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推销“养老旅游”、销售“养老理财”等为名的突出犯罪;组织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涉老保健品、药品等突出犯罪活动,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排查养老机构3.7万家、老年助餐服务机构5.2万家,督促整改问题1.9万个。文化和旅游部深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神医”“神药”广告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全年共查处相关广告违法案件9572件,罚没金额1.25亿元。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国法律援助机构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为老年受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为有需要的残疾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2023年,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72万件,同比增长4%。全国公证机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老年人办理遗嘱、委托等公证事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规范,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落实老年人办理公证收费减免政策,2023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7.3万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2.4万件。全国妇联依托公益项目等,为老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6.国际交流合作
外交部会同民政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开放工作组第13次会议,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介绍中国老龄事业成就;组织部分外国记者赴上海市老年康养社区参观访问,增进世界对我国老龄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民政部积极与法国、希腊、荷兰等国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交流合作。中国老龄协会派员参加“2023老年人人权国际会议”等国际会议,拓展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等机构和国际老龄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等国际老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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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5861016
网址:http://health.hmed365.com

 

2025山东养老展|2024山东省敬老月系列活动节目单来了!

2025中国(河北)国际医养产业博览会(河北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老龄产业展、智慧养老展、旅居养老展、养老康复医疗展、医养结合展、老年用品展)将于2025年2月20日-22日在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举行。2025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山东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养老服务展、适老家具展、老年护理展、智能看护设备展、适老科技展)将于2025年7月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博览会总展示面积预计超过50000平方米,超过1000家展商将在展会中秀出自己的新产品新理念,还会有超过60000人次的观众到场参观洽谈。各医养康名企速来抢订黄金展位吧。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丨山东省民政厅:倾力打造“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

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深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扎实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擦亮“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探索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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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养老展|共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让每位老人都能感受到温暖关爱

  敬老爱老,美德流传。今年10月1日至31日是全国敬老月,日前,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出呼吁,希望各行各业结合实际,为老年人多做实事,共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社会各界积极行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紧扣“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活动主题,青岛市各界应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一种观念的转变,更是对老年人价值的重新认识。老年人并非社会的负担,他们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智慧,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关注他们的需求,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尊严和温暖。
金融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开展金融知识讲座,帮助老年人了解防范金融诈骗的方法,增强他们的金融安全意识。同时,推出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产品,让他们的财富能够得到更好的保值增值。
教育部门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开设各种兴趣班,如书法、绘画、音乐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可以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教学服务,让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也能享受到学习的乐趣。
养老机构则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的照料。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老人们在养老机构中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法律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老年人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文旅部门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的旅游线路,配备专业的导游和医护人员,确保老年人的旅游安全。同时,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戏曲表演、书画展览等,让老年人在欣赏文化艺术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医疗部门应加强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开展免费的健康体检活动,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医疗专家为老年人进行健康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体育部门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建设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设施,如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等。举办老年人体育比赛,激发他们的运动热情,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
志愿服务组织更是敬老爱老的重要力量。可以组织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送去温暖和关爱。帮助他们打扫房间、购买生活用品、陪伴聊天等,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

  在敬老月期间,青岛市各界应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等活动。重点聚焦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等群体,关心老年人生活,解决其急难愁盼问题。动员爱心企业、涉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面向广大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培训、健康科普教育、维护合法权益等活动。组织文体艺术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展示老年人精神风貌。
青岛市老龄委强调,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手共进,在青岛市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氛围,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晚年生活。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青岛市一定能够构建起老年友好型社会,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暖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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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山东省家庭养老床位达9万张!山东出台12条措施关爱这一群体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从国家要求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第二,从群众需求看,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对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系统调研,进一步摸清现状。近几年山东老龄化加速发展,每年新增老年人口都在200万左右,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相应也在增加,对专业化照护服务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第三,从工作发展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供需匹配、专业人才培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四个部分,共12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共2条,主要解决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互认、不共享问题。针对数据不共享,《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结果不互认,提出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评估结果互认共享;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市、区)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实现一次评估、结果共享。
第二部分,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共3条,主要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居家照护方面,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社区照护方面,提出2027年年底前,全省培育300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立10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站点。机构照护方面,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100家达到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探索整体照护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共3条,主要解决困难失能群体的照护问题。重点聚焦困难、失智和农村三类群体。聚焦困难失能老年人,提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兜底保障制度,探索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托养政策。聚焦失智老年人,提出2026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0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聚焦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出支持县级敬老院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第四部分,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共4条,主要解决专业照护服务质量问题。一是加强医养康养融合,提出支持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二是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提出2025年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不断扩大定点范围、支付范围、城市范围。三是加强照护人才培育,提出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四是加强用品产品供给,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等养老产品供给,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

  下一步,山东省民政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职责分工,跟踪推动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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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 探索超大规模老年人口国家老有所养的中国方案

9月18日,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任务,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成熟定型。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形势趋势、定位要求、功能作用、总体目标、重要原则、重点任务。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所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紧紧抓住重要窗口期,全面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探索超大规模老年人口国家老有所养的中国方案。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和养老服务短板弱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35年实现党中央确立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战略目标。要牢牢把握养老服务重在基层的规律特点,着力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贯通、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分工科学的养老服务网络。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失能照护为重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协调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要着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职责定位,形成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分工合作、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要强化要素保障,从供需两端发力,打出政策“组合拳”,确保养老服务有保障、价格可承担、运营可持续。要夯实工作力量,一体推进养老服务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下大力气补齐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短板。

  山东、上海、安徽、福建、江西、重庆、陕西等7省(市)民政厅(局)作了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民政部有关司局、中国老龄协会、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5中国(河北)国际医养产业博览会(河北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老龄产业展、智慧养老展、旅居养老展、养老康复医疗展、医养结合展、老年用品展)将于2025年2月20日-22日在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举行。2025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山东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养老服务展、适老家具展、老年护理展、智能看护设备展、适老科技展)将于2025年7月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博览会总展示面积预计超过50000平方米,超过1000家展商将在展会中秀出自己的新产品新理念,还会有超过60000人次的观众到场参观洽谈。各医养康名企速来抢订黄金展位吧。

参展热线:0532-85861016

 

倾力打造“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山东养老展|山东老博会

  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深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扎实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擦亮“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探索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高点谋划推动,力促养老工作行稳致远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2391万人。对于养老工作,山东始终坚持高点谋划推动。纳入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将养老工作纳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将医养健康纳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十四五”以来,连续4年将护理型床位建设、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食堂等19项养老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等,高位推进实施。完善法规政策。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省政府接续出台“十三五”“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养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8个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40余个专题文件,搭建起了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四梁八柱”。健全体制机制。省级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15个省直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发展难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在养老服务处基础上,新成立老龄工作促进处、老龄权益保障处,推动老龄和养老工作协同发展,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山东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强化扶持激励,引导要素资源集聚发展

  为更好推动全省养老工作发展,出台多项强化扶持激励举措,引导要素资源集聚发展。加强资金扶持。从2014年起省级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7.4亿元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给予重点扶持。加强融资支持。省级创新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动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381.6亿元;在全省推广无抵押“养老保障贷”,累计向养老机构授信4.4亿元。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加强用地保障。全省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被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推动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分阶段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全省累计解决养老设施用地3万亩。加强人才培养。省政府设立“齐鲁和谐使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先后有155名养老从业人员入选。在全国率先出台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等政策。省级连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累计培训35万人次。

完善服务制度,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增强养老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强化兜底服务。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扩容普惠服务。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现全覆盖。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引导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4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5%,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7.7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6万户。做优品质服务。大力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组织,培育山东健康、金龄健康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品牌,全省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到130家。制定《智慧养老院建设指引(试行)》,推进智慧护理、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慧食堂等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

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养老服务量质齐升

  改革创新是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山东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在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上取得丰硕成果。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成功争创全国唯一医养结合示范省,全省“两证齐全”养老机构达到1000家,纳入医保定点、长护险定点的养老机构达到787家、904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构建老年人全周期、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县域养老系统推进。省级每年统筹6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先后认定72个创新示范县、6个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形成了系统化整合要素资源、协同化推进城乡联动、整体化破解养老难题的县域养老发展模式。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创新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包帮和“四见四查”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在全国率先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795家养老机构完成问题整治。运营机制不断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占比提高到60%。探索连锁连片运营机制,专业医养结合机构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站实行连锁化运营,以大带小,形成规模效益,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聚焦改革“四大体系”,

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设施、质量、运营、供给“四大体系”改革,盘活存量资源,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有力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基本服务属性和拓展延伸效应。
改革设施体系 优化发展布局。一是做强做大县级敬老院。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在县级层面建设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全省共建有县级敬老院166处,实现县级全覆盖。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中心敬老院。将部分硬件设施差、服务功能弱的镇办敬老院进行撤并,打造“多镇一院”“一院辐射多镇”格局,全省共建有中心敬老院128处。三是打造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新建或现有敬老院升级等方式,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82处,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开展集中托养、助餐送餐、居家上门等多样化服务。
改革质量体系 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升安全水平。省级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提升,推动795家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16市全部建成“智慧消防”平台,实现实时远程监测、智能预警、报警。二是提升照护功能。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计划(2020—2022年),2020年以来,省级安排补助资金2.46亿元,建设改造敬老院537处,增加护理型床位8.9万张。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省级发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起与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根据1—5星级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
改革运营体系 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委托运营型。将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给具备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达到60%。二是转制企业型。潍坊寿光、德州齐河等地将县域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整合打包,转制为国有企业,实行集团化管理、连锁化运营、品牌化服务。三是“两院一体”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农村敬老院融合发展,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机结合、共享互补,全省实行“两院合一”的敬老院达157家。四是辐射带动型。青岛、威海等地将敬老院升级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连锁化运营辖区内的农村幸福院、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
改革服务体系 满足多元需求。一是强化兜底保障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二是适度拓展保障范围。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解决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开展“情暖夕阳”慈善助老项目,每年统筹各级慈善资金5000万元,资助有集中托养意愿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购买居家服务。三是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指导各市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比例的普惠养老床位,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合理确定收费价格。

坚持高位推动,多点发力创新,加快构建多元化可持续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把老年食堂建设纳入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从老年人关心的“一餐热饭”入手,丰富运营模式、整合多方资源,应对银发潮、守护夕阳红,加快构建多元化可持续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坚持高位推动 确保“谋得准”。为开展好老年助餐服务,山东坚持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一是统筹谋划促动。把发展老年助餐连年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委深改委考核事项和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内容。二是试点先行带动。2021年以来,先后选择日照市岚山区等5个县(市、区)作为“实验田”,开展老年助餐试点,为全面推开老年助餐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系统部署推动。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三不一坚决”思路,坚持“三年三步走”,细化实化目标路径,蹄疾步稳推动老年食堂建设。
创新建设运营 确保“开得起”。建设老年食堂离不开场地与人员,山东探索创新了多种建设运营模式。一是设施改造型。充分利用街道、社区闲置房屋资源,采取政府、集体出资或者企业合作、赞助等方式,建设社区老年食堂。二是依托建设型。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发展老年食堂。三是中央厨房辐射带动型。在不方便设置厨房的区域,设立为老助餐服务站,依托中央厨房配送方式开展助餐服务。四是连锁企业布点型。依托连锁化餐饮企业设立老年助餐点、助餐窗口,增加适合老年人的菜品,实行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创新政策集成 确保“干得成”。为确保老年食堂“干得成”,山东积极创新政策集成。一是补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根据建设规模给予1万—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补运营。省级设立老年助餐运营奖补项目,引导各市对老年食堂、开设老年助餐点的餐饮企业以及配餐送餐企业等,综合考虑就餐、送餐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运营奖补。三是补老人。依据老年人的年龄、经济状况等因素,给予一定餐费补贴。四是补岗位。省级出台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将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类公益岗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各地共安排公益岗7110人。五是“慈善+”。各地将老年助餐作为慈善捐赠重点领域,近年来累计安排慈善资金1.4亿元。
创新运营模式 确保“稳得住”。为保障老年食堂能够持续运营,山东探索提出多种运营模式:一是财政扶持型。青岛市在市区两级给予所有老年人就餐补贴基础上,对高龄、农村、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叠加打折补贴政策。二是“普惠+优待”型。济南市运用财政资金,对7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实行差异化就餐补贴,在满足特殊群体就餐需求的同时,也为其他社区居民提供了便利化的就餐服务。三是慈善助力型。滨州市围绕老年助餐设立募捐项目,按照每处补贴3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办补贴,同时建立“滨滨爱心送餐”服务队,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四是多元共担型。日照市探索建立了财政补助、集体资助、社会捐助、子女赡养、生产辅助、志愿互助“六助”资金保障机制,特别是因地制宜探索了“小菜园”生产辅助模式。
创新综合监管 确保“管得好”。老年食堂不仅要“建得好”还要“管得好”,山东不断创新综合监管举措。一是标准化引领。省民政厅编制《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明确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和质量要求。二是协同化监管。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监管,加强对设施安全和食品卫生检查,确保老年食堂规范运营。三是智能化管理。优化省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功能,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包括老年食堂在内的养老服务数据库。

构建“四化”保障体系,破解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

  近年来,山东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坚持顶层设计,强化兜底保障,优化多元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有力满足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需求。
构建“集成化”政策支持体系。注重法治保障。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推动医养康养等作为重要条款。注重规划引领。制定《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等列为重要发展指标。注重试点带动。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推动构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有序衔接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注重标准支撑。出台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老年人照护等级划分与评估》等9个省级地方标准。
构建“精准化”兜底保障体系。兜牢失能特困老年人。推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75%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享受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兜牢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建立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护理补贴。建立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专业照护制度,为13万余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兜牢残疾老年人。将全省58.36万名困难残疾老年人、52.9万名重度残疾老年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按月给予补贴。兜牢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在全国率先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加强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关心关爱。
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居家照护服务供给。完善居家护理制度,惠及全省失能老年人18.8万名;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全省家庭养老床位达到7.7万张。加强社区照护服务供给。建成集长短期托养、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街道(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896处,培育社区嵌入式、小型化等养老服务机构396家。加强机构照护服务供给。在全国率先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对收住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引导养老机构优先收住失能老年人。加强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全省“两证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超过1000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和长护险定点的分别占81.8%和94%。
构建“精细化”照护管理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全省设立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的院校达到275所、在校学生23.7万人,养老服务机构中医师、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才已达8242人。优化品牌引领机制。设立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全省连锁化、规模化、医养康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达到130家。优化智慧赋能机制。制定山东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建立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打造智慧养老院100家。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传染病监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消防”覆盖率均达100%。优化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梳理包括失能老年人安全照护在内的重点监管事项13个,生成检查应用场景23项。

2025中国(河北)国际医养产业博览会(河北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老龄产业展、智慧养老展、旅居养老展、养老康复医疗展、医养结合展、老年用品展)将于2025年2月20日-22日在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举行。2025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山东老博会、养老展、康养展、养老服务展、适老家具展、老年护理展、智能看护设备展、适老科技展)将于2025年7月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博览会总展示面积预计超过50000平方米,超过1000家展商将在展会中秀出自己的新产品新理念,还会有超过60000人次的观众到场参观洽谈。各医养康名企速来抢订黄金展位吧。

参展热线:0532-858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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