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函〔2025〕7号
各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文字数 | 1621字
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
为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要求,现就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所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收货地址在山东省境内。
二、补贴范围
各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考《山东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见附件),结合当地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明确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内容,并在清单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市补贴政策参与主体、补贴产品具体品牌及型号。超出补贴产品范围、在未参与补贴活动商家购置的产品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购买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单件产品补贴额度上限为其实际销售价格的30%,且不重复参与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各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上述要求下,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每人每类产品享受补贴件数、单个商品最高补贴金额、每人(每户)累计最高补贴金额等限定条件。
四、补贴资金
各市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从下达本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中确定一定比例或额度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超出中央和省级下达的资金额度部分由相关市县通过地方资金支持,剩余部分由各地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支持方向。具体补贴时限由各市明确。
五、保障措施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实行属地实施原则,各市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市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市补贴实施细则,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政策参与主体,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要合规择优确定补贴资格发放平台,科学设计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流程,协调做好与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工作;要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鼓励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并组织参与补贴政策的经营主体做出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要充分发挥地方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提供专业支持;要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市民政、商务等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支持适老化产品经营主体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单位等宣传展示活动,鼓励各地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适老化产品展示点、搭建居家适老化改造场景,为老年人提供体验服务。
各地要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敬老月”等时机,积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宣传活动。
附件:山东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
本文数据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