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和处罚标准。按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对未按标准规划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标准配建及移交、擅自改变设施使用性质的,明确执法主体和惩戒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改正或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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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和处罚标准。按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对未按标准规划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标准配建及移交、擅自改变设施使用性质的,明确执法主体和惩戒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改正或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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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这!!!!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意见》集中聚焦新时代新形势、聚焦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侧重既定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创新和完善政策举措、建立制度框架,推动老龄工作落地见效,是指导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每年7月份在青岛举办的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是康养产业行业盛会,将围绕国家、省康养产业发展政策导向,聚焦康养产业发展趋势,开发全省康养服务市场需求,汇集国内外康养产业领域领先企业,为全省康养机构及广大老年人,带来国内外最新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同促进康养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国内外康养产业行业交流和招商引资重要平台。
第七届2022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6月30-7月2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展会将迎合市场需求整合资源优势,展览面积增扩至40000平米,预计吸引来自地500余家企业参与展示,其中国际化产品展览面积占20%。10000余款世界前沿适老产品和服务模式齐聚青岛,集中展示,极大丰富我国老年需求市场。

本届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汇集康+养两大行业领域,共同打造康养产业跨界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康养产业链发展更全面。
康:康复医疗、康复辅助器具、老年慢病预防与管理、中医健康与理疗、健康监测与可穿戴医疗;
养:5G”+智慧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农村养老、适老化改造与设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旅居养老、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生活用品、老年健康食品、老年公益(义诊、法律咨询等)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意见》指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地方政府负责探索并推动建立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的模式。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意见》指出——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各地要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安全方便。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届时计划邀请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贸促会和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卫健委、青岛市贸促会、青岛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财政、市残联等有关领导及其他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外省市养老协会的代表出席。

计划设置国际、国内专场论坛,国内论坛计划计划邀请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领导进行政策解读分享,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2022中国康养产业创新发展论坛”专题分享;计划邀请行业专家就如何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农村健康老龄化发展方向、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话题进行“农村养老服务论坛”专题探讨;计划邀请知名专家进行现场分享“老年慢病预防与健康管理专题论坛”;国际论坛专场计划邀请德国康养产业专家、日本养老产业专家到会分享养老服务的先进经验。


以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为核心,由山东省16地市市政府分管市长或民政局局长等有关领导就各地区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推介,邀请大型企业代表进行企业康养产业发展战略计划推介。同时,现场进行山东省各地市大型康养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地址拟选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青岛上合峰会举办地)。

计划举办2022年最美老人奖、22022年杰出养老服务机构奖、2022年山东养老展最佳合作奖项、2022山东省最具影响力养老服务十佳品牌、2022山东省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养老创新项目等评选活动。

为特色养老机构,残疾人企业等提供公益的展示平台,设立养老咨询服务处,为老年朋友提供更多的咨询。
为丰富老年文化生活,共享全省养老产业发展成果,博览会现场举办全民健身操大赛、老年歌舞展演、老年书画比赛、老年摄影大赛等相关文化活动。
本届展会将吸纳更加丰富精彩活动,共筑养老文化事业,弘扬华夏德孝文明,同行同乐!

》》针对医养结合服务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养老护理与照护人才培养、养老护理实践和人才培训等问题,主办方坚持联合权威机构,共同举办校企人才对接会,合力搭建人才培养新平台,为医养人才培养和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未来我们将持续践行十四五规划科技强国战略,积极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坚持科技是引领行业发展第一动力,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主体作用,打造覆盖预防、治疗、康复养老保健等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全方位助力新时代老龄工作。
热点·剖析|“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政策重点解读 Read More »
感恩有你,感谢同行
Thanksgiving Day
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的成长离不开各位同仁的支持,感恩有你,感谢同行。
2022年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在各位的期盼下,成功启动,将于2022年6月30-7月2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本届展会将感恩客户,倾力打造最具参展价值的一届康养产业盛会。
本届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将着力打造规模化行业盛会,展会规模扩充至40000平米,全力打造康养产业交流平台。

本届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汇集康+养两大行业领域,共同打造康养产业跨界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康养产业链发展更全面。
康:康复医疗、康复辅助器具、老年慢病预防与管理、中医健康与理疗、健康监测与可穿戴医疗;
养:5G”+智慧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农村养老、适老化改造与设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旅居养老、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生活用品、老年健康食品、老年公益(义诊、法律咨询等)

2022年,博览会将以山东为核心辐射东北亚市场的定位,以山东为核心面向全国,细分行业观众群体进行邀约(政府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康复中心、贸易机构、地产物业、金融投资、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医护学院、慈善机构、中老年人、残障人士、普通消费者等到会),计划组织30000专业买家到会采购洽谈合作。
通过专业团队进行电话、网络、社群、地推等多维度邀约,通过民政系统和行业协会联合发文邀约,同时通过联合百家媒体大力宣传,多渠道邀约保障到会。同时以派发大巴车,设置丰富到会福利等方式促进到会。

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具有雄厚的资源支持, 2021年成功举办的第六届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有来自江苏、浙江、吉林、内蒙等地区176位,以及山东省16地市民政系统380位民政系统领导集体参会考察。2022年,将继续扩大影响力,组织更多政府买家团到会。同时,组织召开山东省康养产业大型招商推介会,组织山东省16地市民政系统领导现场进行招商引资及项目洽谈会。



为丰富老年文化生活,共享全省养老产业发展成果,博览会现场举办全民健身操大赛、老年歌舞展演、老年书画比赛、老年摄影大赛等相关文化活动。
本届展会将吸纳更加丰富精彩活动,共筑养老文化事业,弘扬华夏德孝文明,同行同乐!

本次展将以山东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城市为核心,全面辐射山东及全国。采取以专业媒体为主,大众媒体和民政系统内、有关养老协会及展商等自媒体为辅的相结合方式。
联合新华社、光明日报、财经日报、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媒体以及百度、搜狐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大型门户网站60余家,老年生活报、中国养老网、优年网、南北巢、神州养老等100家海内外行业媒体进行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通过新闻、图片、采访、直播等多种渠道全方位立体报道展会,保证参展商参展效果最大化。


本届展会启用海名集团全力打造的线上平台——海名云展,运用强大数据处理工具进行专业观众群体多渠道信息直达,在专业招商团队电话邀约的基础上进行助力。同时通过平台,为参展企业搭建线上展示平台,搭建自参展之日起长久有效的云展览,并将整个展期现场展览展示以及同期活动,通过照片云直播、视频直播多种形式以海名云平台为渠道进行统一传播,并对会后多个环节短视频其进行平台留档,方便传播和后期查阅,展会应用公众号、视频号在展会历届沉淀的粉丝群体内进行私域流量的传播,充分发挥自媒体精准粉丝的时效性传播,以打造永不落幕的展会,极大的扩大参展企业更大、更持久的曝光力度。

感恩有你,感谢同行--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2022全面启动 Read More »

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温馨提示:天气寒冷,亲人们要及时添衣,注意保暖哦! Read More »
第七届2022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6月30-7月2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展会将迎合市场需求整合资源优势,展览面积增扩至40000平米,预计吸引来自地500余家企业参与展示,其中国际化产品展览面积占20%。10000余款世界前沿适老产品和服务模式齐聚青岛,集中展示,极大丰富我国老年需求市场。自2020年以来,在山东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博览会连续2次升级。2020年,将中国(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升级为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2021年,为贯彻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银发经济,构架医养康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化、加快十强产业发展的要求,将“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养老产业与养老服务博览会”再次升级为“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在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山东省民政厅、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共同指导,在山东省民政厅、青岛市民政局的支持下,由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山东省养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办,由青岛海名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成功组织承办。











本届展会将吸纳更加丰富精彩活动,共筑养老文化事业,弘扬华夏德孝文明,同行同乐!




【2022年度全国更具参展价值的养老展】2022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正式启动 Read More »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就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从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多维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供了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对做好全国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明确了老龄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和着力重点,对健全老龄工作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统计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加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和分析服务,高质量完成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完善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及时反映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发挥好统计部门离退休老干部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中的积极作用,让广大离退休老干部安享幸福晚年。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北京市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时的重要讲话,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刻阐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大意义,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根本遵循。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不断增强制度自信,配合做好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全体职工选民有效行使民主权利。
会议还研究了统计干部培训基地改革等工作。国家统计局各司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加强数字经济等统计监测,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Read More »

(以上图文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为行业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山东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老年人互助养老,鼓励各地设立老年协会 Read More »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
通知指出,明确将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老年健康养老需求也与日俱增,这将为养老产业提供巨大的消费市场。智慧健康养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可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近年来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相关布局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公司望迎来机遇。
以下是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202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效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请各地相关单位按照《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做好试点示范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
民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文启动智慧健康养老试点遴选(速看全文) Read More »
本文基于“七普”数据,对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特征进行解读,为更加深入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提供相应参考。
总体上来讲,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形势呈现四“超”特点。
-01-
超大规模的老年人口基数
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表示老龄化程度,2000年中国老龄化程度达到10%,标志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七次人口普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重持续攀升,60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2.64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8.70%,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1.91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3.50%,两者比重较2010年分别上升5.44和4.63个百分点。
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就属于老龄社会,达到14%就是深度老龄。中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为1亿9064万,占比为13.50%,一只脚已经踩上了“深度老龄化”的门槛。
我国总人口中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3.5%,虽然根据国际惯例看并未达到深度老龄化阶段,但是通过分析我国历史人口出生数据不难发现,由于特定历史阶段人口出生数量的波动,接下来5至10年,我国将加速进人深度老龄化社会,短期内会面临老龄化率急剧加速的局面。
三年自然灾害结束后,我国迎来新的婴儿潮,出生人口迎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峰,从1962年至1966年之间,累计出生人口达到13793万人;1967年至1971年之间,累计出生人口达到13526万人,这两个时间段出生的人口将在未来5—10年内退出就业市场,粗略估计未来老龄化人口会增加约2.7亿人,短期内包括养老保险支出、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在内的养老系统将承受巨大压力。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1962年至1971年之间出生的人群(见下表),在其生育时恰逢赶上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其子女将来赡养老人的压力亦会剧增。上述两个问题叠加之后,将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较为深远的影响。
-02-
超快的人口老龄化进程
从21世纪前半叶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及比例波动性、阶段化的增长过程来看,2035年和2050年都将是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间节点。
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前夕,老年人口的总体规模突破4亿人,相应比例接近30%;年净增量经过长时间、高水平的波峰期之后,将会转入波谷期;男女两性老年人口相差约300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直逼3亿人大关,比例达到20%;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000万人,与欧洲同年龄段老年人口的规模相当,高龄化水平预计为15%。
2050年建成现代化强国前夕,老年人口的总体规模约为4.8亿人,直逼峰值水平,相应比例超过35%;年净增量跨过最后一个高位演进期,此后转为零值及负值;男女两性老年人口的数量差接近4300万人的最高值;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即将开启第三个快速增长期;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突破1亿人大关,占比将达20%。
与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在21世纪前半叶持续抬升相对应,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数量也整体上显示增长态势,2020年、2035年、2050年分别可达近3000万人、约6100万人、超1.1亿人。这使得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将始终保有世界上最大的高龄老年人口规模,亦使得中国未来一个时期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的两重波浪式演进相交织,而当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在21世纪后半叶迎来零增长和负增长之时,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还将继续走高。在21世纪相当长的时期里,高龄老年人口规模会维持1亿人以上,必须为此做足准备。
总体而言,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已成为我国老龄社会新形态的鲜明特征之一。
-03-
超大差异的区域老龄化水平
以第七次人口普数据为基础阐述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区域特征。下表展示了两种地区划分方式下“六普”和“七普”各地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情况。
按照行政地理分区来看,东北地区仍然是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呈现出相近的老龄化水平,60岁及以上人口和65岁及以上人口占地区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9.50%左右和14.00%左右,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华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为老龄化程度最低的区域,60岁及以上人口和65岁及以上人口占地区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4.60%和10.40%左右,尚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而西南地区的老龄化水平居中,60岁及以上人口和65岁及以上人口占地区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6.48%和12.40%,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此可见,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准,七类地区表现出4种老龄化水平(详见下图,虚线为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而言,我国老龄化的地区差异较以往更加明显,且无法用任何一种因素(如经济、气候、地理条件等)完全加以解释,因此地方性政策和措施需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老龄化应对方略。
-04-
超高的城市老龄化程度
人口向城市集聚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是不可否认的规律事实。目前,我国以户籍人口衡量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3.8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接下来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将在城市生活,相应地在城市生活的老龄人口也远远多于农村老龄人口(见下表)。

按照目前全国总的老龄化率粗略估计,截至2020年底,城市中60岁以上人口比农村多7000多万,65岁以上人口比农村多5000多万,城市面对老龄化的压力巨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中老龄退休人口将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城市医疗条件较好也使得城市人口预期寿命高于农村人口,这使得城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更大。
数据显示,2020年,149个地级及以上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经超过了14%,进入到深度老龄化。


2020年,我国所有城市GDP超过万亿的城市共计有23个,但是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的城市就有6个,其中江苏南通以30.1%位居万亿俱乐部城市老龄化率第一名;60岁以上人口占比在15%—20%之间的城市有12个;仅有5个城市的60岁以上人口占比低于15%,其中深圳60岁以上人口占比以5.36%成为上述城市中老龄化率最低的城市,由此可见,未来大城市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GDP超过万亿元的城市中,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佛山、深圳三个城市的老龄化率是最低的,这与粤港澳地区城市的发展时间较短有关,也与其产业结构相关,这也给上述三个城市健全养老体系留下了较为充足的时间。
-05-
四“超”的人口老龄化态势带来的影响
四“超”的人口老龄化,在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健康层面、区域层面,会带来深远影响。
从经济层面看,中国的老龄化处于从“未富先老”走向“速老快富”的境地。发达国家基本都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进入老龄化社会,例如,日本在1968年前后进入老龄社会时,GDP总量(2010年不变价美元)超过1.7万亿美元,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美元)超过1.7万美元。而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GDP总量(2010年不变价美元)虽然突破2.2万亿美元,但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美元)仅略超过1700美元,大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0%,尚处在刚刚解决温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低收入国家行列,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社会形态。“先老”已然无法避免,“未富”却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向富裕水平追赶和迈进。1978-2010年,中国GDP总量(2010年不变价美元)从0.3万亿美元大幅增加到将近6.1万亿美元,跃居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期,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美元)从307.1美元增加到4550.5美元。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速老快富”步伐加快。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当前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相重叠。中国GDP年均增长率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超过10%下降到2019年的6.1%,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动力转型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快速改善,社会形态正从“未富先老”转向“速老快富”。
从社会层面看,中国是从“未备先老”走向“边老边备”。多数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已经相对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建立。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医疗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实现社会保障从单一向多元转型。到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加人数分别为1.35亿人、0.43亿人和1.04亿人,与7.1亿就业人口的现实需求差距巨大,“未备先老”特征明显。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实行企业年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政策体系、住房制度、长期照护制度试点、托幼服务体系、老年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城乡低保、政府兜底、鼓励商业保险等一系列改革,建成一整套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标准也日益提高,病有所医和老有所养逐步落实,应对老龄社会问题的准备越来越充分,正在从“未备先老”走向“边老边备”。
从健康层面看,中国是从“未康先老”走向“康老同行”。中国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快速提升到2019年的77.3岁。但是“活得久”不意味“活得好”,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老年人口的失能和半失能率为18.3%,以当年老年人口推算,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人,预计21世纪中叶将要接近1亿人;以2008年老年人残障率5.6%测算,当前残障老年人规模约为1400万人。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6.4岁,但是平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老年人带病生存期将近8年,中国老龄社会的“未康先老”特征明显。
“未康先老”并非常态化的僵局,作为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一环,中国老龄健康事业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所以健康老龄化是一个重点。
从区域层面看,中国是从“农村先老”走向“城乡共老”,农村老年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均高于城镇,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倒置格局明显,“农村先老”成为当代中国人口老龄化浪潮中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但是随着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先老”的区域特征,将不可避免地向“城乡共老”演变。
一文读懂中国人口老龄化的4个“超级”特征(养老产业的“大蛋糕”都在这里了) Read More »
来源: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全文约6500字,建议收藏阅读。图片为编者配图,图文无关
-01-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9.70%,比2010年提高7.80个百分点。
表1:2020年全国各地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单位:%)
| 地区 | 60周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65周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 全国 | 18.70 | 13.50 |
| 北京 | 19.63 | 13.30 |
| 天津 | 21.66 | 14.75 |
| 河北 | 19.85 | 13.92 |
| 山西 | 18.92 | 12.90 |
| 内蒙古 | 19.78 | 13.05 |
| 辽宁 | 25.72 | 17.42 |
| 吉林 | 23.06 | 15.61 |
| 黑龙江 | 23.22 | 15.61 |
| 上海 | 23.38 | 16.28 |
| 江苏 | 21.84 | 16.20 |
| 浙江 | 18.70 | 13.27 |
| 安徽 | 18.79 | 15.01 |
| 福建 | 15.98 | 11.10 |
| 江西 | 16.87 | 11.89 |
| 山东 | 20.90 | 15.13 |
| 河南 | 18.08 | 13.49 |
| 湖北 | 20.42 | 14.59 |
| 湖南 | 19.88 | 14.81 |
| 广东 | 12.35 | 8.58 |
| 广西 | 16.69 | 12.20 |
| 海南 | 14.65 | 10.43 |
| 重庆 | 21.87 | 17.08 |
| 四川 | 21.71 | 16.93 |
| 贵州 | 15.38 | 11.56 |
| 云南 | 14.91 | 10.75 |
| 西藏 | 8.52 | 5.67 |
| 陕西 | 19.20 | 13.32 |
| 甘肃 | 17.03 | 12.58 |
| 青海 | 12.14 | 8.68 |
| 宁夏 | 13.52 | 9.62 |
| 新疆 | 11.28 | 7.76 |
数据来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二)人口老龄化特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老年人口规模庞大
全国31个省份中,有16个省份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了500万人,其中有6个省份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了1000万人。
2.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与2010年相比,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增加8637万人、718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5.44个百分点、4.63个百分点。
3.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
乡村的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城镇。乡村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
4.老年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13.90%,比2010年提高了4.98个百分点。
5.低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过半
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口14740万人,占比为55.83%;70~79周岁老年人口8082万人,占比为30.6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80万人,占比为13.56%。
-02-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龄政策体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共享信息发展成果。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23项举措。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为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老年健康服务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党中央、国务院将老年人疫情防控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2020年1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先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效预防传播风险,切实降低老年人感染率,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生活、就医、照护、心理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2.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2642个,设有安宁疗护科的医院510个,接受健康管理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12718.9万人,91个市(区)开展国家安宁疗护试点。
2020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失能贫困老年人信息核查、协调保障、照护服务和监测预警等工作。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发展老年居家医疗服务,增加老年人上门医疗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3.医养结合
2020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确定174家医养结合机构作为首批试点。2020年9月、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先后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及医养签约合作服务。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两证齐全(指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5857家,比上年末增加了22.1%;床位总数达158.5万张,比上年末增加了21.7%;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达7.2万对,比上年末增加了27.7%;超过90%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9.93亿元,继续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鼓励试点地区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提供延伸服务等。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2.9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1.0万张,比上年增加5.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1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3.8万个,比上年增加11.0%,床位488.2万张,比上年增加11.3%;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29.1万个(其中,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14.7万个),社区养老服务床位332.8万张。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继续实施。2020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8亿元,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老年人纳入危房改造范围,指导各地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老年人住房安全。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17个省份出台了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3853.7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其中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3104.4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535.0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81.3万人,享受综合老龄补贴的老年人132.9万人。2020年,全国共支出老年人福利经费517亿元。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制度更加健全。2020年7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为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提供政策依据。
2020年9月,民政部公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同时,持续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年底,共整治近42.2万处服务隐患。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个省份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约170元,比上年增长了6%。按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左右的水平,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1.2亿人。
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基金调剂规模为7300多亿元。全国有10.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717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25万亿元。
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截至2020年年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待遇资格认证、权益记录查询等9类28项全国统一的社保服务,累计访问量超过15亿人次。
2.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人数为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0年,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4%;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支出21032亿元,比上年增长0.9%,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1%。
异地就医跨省结算稳步推进。2020年,全国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4413家;国家平台有效备案人数771万人。全年住院跨省异地就医585万人次,其中跨省直接结算300.23万人次,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742.80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38.73亿元。京津冀、长三角和西南五省区等12个先行试点省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累计达到30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7.4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29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参保对象、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支付等基本政策,对基金、服务、经办等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要求,并明确扩大试点范围,新增14个试点城市。
2020年,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1.08亿人,基金收入196.1亿元,基金支出131.4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4845个,护理服务人员数19.1万人。自制度试点以来至2020年底,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36万人。
4.特殊人群保障
2020年,共为24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21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3亿元。3014万贫困老年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全国6098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5.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05.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7.6万人,占比达18.3%;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77.6元,同比增长8.6%。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21.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338.6万人,占比达37%;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962.3元,同比增长11.7%。全国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1.1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1.3万人,占比达68.3%。全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46.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66.3万人,占比达82%。
(五)老年友好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2020年7月,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截至2020年年底,共对75.7万老年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近360万老年人提供公租房保障。持续改善老年人无障碍出行环境,完善老年人乘坐公路、水运、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优先优待政策。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上海市无障碍公交车4079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23.1%;广州市无障碍公交车4000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25.72%。持续增强适老化出行服务水平,推进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等客运站继续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开通95128电话叫车、网约车“一键叫车”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交通出行服务。
2.老年人社会参与
有序发展老年教育。截至2020年年底,30个省(区、市)出台了老年教育规划或政策性文件,27个省(区、市)相继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或出台了实施意见(行动计划)。全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8万多所(个),注册学员1400多万人。建成29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线下培训350万人次,线上培训8000万人次。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成员单位已有221所院校。在216个市(地),689个县(市、区),4856个乡镇(街道),26698个村(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各省级老年教育或终身学习平台共注册学员630万人,访问量超过8000万人次。
广泛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继续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12个;群众文化机构43687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32825个。全国累计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约260万人。
3.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均出台文件,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办事、文娱、消费等方面遇到的智能技术困难问题。2020年11月,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助老年人消除“数字鸿沟”,融入“智慧社会”。
2020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全国共评选表彰1287个全国“敬老文明号”和1977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2020年9月,全国老龄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通过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健康普及、权益维护、宣传倡导等形式,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2020年,广电总局推出一批展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的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
4.老年人权益保障
重点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涉老诈骗犯罪。2020年,侦办民族资产类诈骗案件252起、保健品类诈骗案件2191起,追赃挽损16.1亿余元。加强“保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保健”之名的虚假宣传行为。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68家。
推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各地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或减免费用,每年倡导各公证机构确定一个月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截至2020年年底,共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77982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8908件。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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