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丨高质量发展看民政:山东青岛
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由教学楼、活动楼、综合楼三栋建筑组成,是集教育培训、健身娱乐、文化交流、健康养生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为老服务场所。中心以“一切为了老人”为服务宗旨,打造“活力青岛,幸福银龄”服务品牌,努力让老年人乐享幸福“银龄生活”。(供图/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由教学楼、活动楼、综合楼三栋建筑组成,是集教育培训、健身娱乐、文化交流、健康养生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为老服务场所。中心以“一切为了老人”为服务宗旨,打造“活力青岛,幸福银龄”服务品牌,努力让老年人乐享幸福“银龄生活”。(供图/青岛市民政局)
关于防范假冒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的提示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工作人员”的身份,诱骗公众进行项目投资、融资理财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我司从未组织开展任何项目投资、融资理财、技术推广、人员招聘等活动。请公众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二、公众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老龄工作司之名进行牟利行骗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
三、我单位将就此事向公安部门举报,并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
2024年8月15日
今年7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配置和购买服务的杠杆作用,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80%左右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主要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2023年底,山东省常住人口1.01亿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391万,占比23.62%,是老龄人口总量最大且老龄化进程较快的省份。近年来,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起了“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同时统筹用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潜力、培育新业态等方面初步显现出了赋能作用。
山东省扩大保障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受益人员年龄段覆盖全生命周期,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待遇。在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基础上,部分市还将中度失能人员、重度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截至目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长期护理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累计有40万人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出109亿元,在确保失能人员“接受到服务、住得起机构”的同时,也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今年7月起,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可凭有效费用凭证等,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器人等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山东省创新管理服务,支持护理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共发展培育定点护理机构2908家。
各市普遍将协助进食/水、面/手/足清洁、沐浴、压疮预防护理及指导等生活照料项目,以及氧气吸入、血糖测定、一般物理降温、吸痰护理等医疗护理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长期护理服务供给实现从“保基本”向“提质效”升级。
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方面,济南、滨州等市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有效解决了“买不起”“买不到”的问题,也带动了失能康复基础设施、辅助设备研发生产和租赁服务业发展。目前,全省已有近千名失能人员享受到适宜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同时,山东省还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参与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开发多层次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提升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质量。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行,拉动了全省城乡劳动力就业近8万人。
设立养老及相关专业的院校达275所、在校生23.7万人
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专业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是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山东省围绕“供得上”“留得住”“干得好”,多措并举扩总量、促认同、强技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省级对每处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中职(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补助,全省设立养老及相关专业的院校达到275所、在校生23.7万人,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吸引专业人才加入,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奖补政策,对入职养老机构的大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在职称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同时,畅通晋升渠道留人,组织养老护理员等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探索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稳定就业岗位。
将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疗健康和养老服务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山东省是首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近年来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实现良性融合发展。下一步,将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申报长期护理定点单位,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或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不断满足失能老年人医养需求。
解决好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是医养结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山东省将推动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服务资源整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整合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和“护理网+护理”等方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居家社区,实现送医上门,资源下沉。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鼓励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护理服务机构发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康复服务、安宁疗护等项目纳入长期护理支付范围,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围绕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跨区域深度结合,培育打造若干先进健康养老制造集群。加大康复护理、康复辅助、智能看护、智慧养老系统等产品研发推广力度,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日用辅助等养老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发购物、出行、物流、家政等适老化互联网应用软件,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
8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占总人口的21.1%。为了优化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民政部将认真落实《意见》关于养老服务消费的部署要求。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进一步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发展,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二是围绕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运用智能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更好为老年群体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三是围绕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有效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深化老年用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规模与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推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需求。
四是围绕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23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我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意见》要求,到2025年,分区域分层次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样板,创建3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全省符合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的城乡社区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底,全省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社区居住空间更适老
对特殊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
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60岁以上人口2391万人,占比23.62%,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首位。
随着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增长,聚焦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增强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见色,逐步成为近几年强化为老服务的重要方向。
此次《意见》提出,要构建“友好空间打造、友好健康支持、友好为老服务、友好社会参与、友好氛围营造、友好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要加强社区适老居住空间建设,鼓励各地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于3万户。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鼓励老年人家庭配备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
加强社区宜老公共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无障碍改造,便利老年人安全出行。加强社区护老救援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建成应急救援站。
老年人就医更便捷
2025年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
在社区健康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5%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签约老年人提供上门随访、巡诊等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着力提升老年人就医便捷性。
提升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水平。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利用闲置学校、幼儿园、厂房等改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鼓励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服务,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2026年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打造覆盖城乡、方便可及、发展可持续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大力开展社区助老服务。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引导社区志愿者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助力社区为老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
引导老人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银龄行动”
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更须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意见》提出,要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社区老年精神文化活动。加强社区适老化健身设施和文体器材配置,组建社区老年文体团队,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阅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有声图书资源和全媒体多终端学习渠道。支持建立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学习团队,满足老年人自主学习的多样化需求。
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开展与老年人相关的服务项目或活动时,应当充分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召开居(村)民代表会议时应当有老年人代表参加。在城乡社区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广泛参与社区协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此外,《意见》明确,应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省民政厅牵头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跨越数字鸿沟。通过老年大学、社区学校等平台,帮助老年人学习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的使用。为使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发〔202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一)餐饮住宿消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鼓励地方传承发扬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办好“中华美食荟”系列活动,支持地方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在国内开设首店、旗舰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服务。
(二)家政服务消费。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增加家政服务供给。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指导制定家政服务公约,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功能,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
(三)养老托育消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实现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四)文化娱乐消费。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演出场次。丰富影片供给,支持以分线发行等差异化模式发行影片,促进电影关联消费。提升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加快超高清电视发展,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
(五)旅游消费。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体验性、互动性,推出多种类型特色旅游产品,鼓励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支持“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融合业态发展。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便利旅客出行。优化入境政策和消费环境,加快恢复航班班次,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研究扩大免签国家范围,深化文化旅游年活动。
(六)体育消费。盘活空置场馆场地资源,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增加体育消费场所。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际顶级赛事,培育专业化运营团队。引导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发展冰雪运动,持续推动冰雪运动在全国普及发展。深化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发展载体。
(七)教育和培训消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八)居住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九)数字消费。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发展。加快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项目。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求。
(十)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设计标准,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出行、旅游、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
(十一)健康消费。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五、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十二)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健全城乡服务消费网络,丰富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
(十三)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发挥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品牌。
(十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
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十五)加强服务消费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鼓励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六)引导诚信合规经营。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消费评价。
(十七)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优化服务业标准化布局,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加强服务消费领域认证制度建设。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等。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十九)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持续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服务业人才。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鼓励地方发布服务业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目录和认定标准,完善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做好服务业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扩大人才供给。
(二十)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优化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方法,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工作。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机构合作力度,探索构建适合的应用模型。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促进服务消费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制定专项政策举措,共同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
2024年7月29日
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五床联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试点,构建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服务有序衔接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图为日前,山东省某地的一处养老机构邀请医护人员上门给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山东省民政厅供图
《方案》对“五床联动”做出具体要求,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主体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机构之间各类资源有机整合、服务转介和信息共享。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老年人签订“五床联动”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当老年人住养环境发生变化时,养老服务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养老服务机构及时与医疗机构对接,开通相应绿色通道,建立家庭病床或转至医疗病床;当老年人健康状况好转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回至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老年人临终期,优先入住安宁疗护病床,提供临终慰藉服务。
《方案》明确,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搭建医养康养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通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加强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等涉老政策衔接互动,创新探索实现“五床”有效联动的支持政策;稳步提高护理服务资源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医学检查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医联体范围。
《方案》指出,民政部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依申请为65周岁及以上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卫生健康部门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健康状况评估时,可以参考民政部门评定结果;医保部门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为老年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对医保部门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补贴、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入院评估等,可以采信医保部门评定结果;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老年人认知功能粗筛服务,对粗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相关信息与民政、医保部门共享。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民至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
新时代民政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改革成果?下一步民政领域的改革发力点和工作着力点在哪里?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
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
怎么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特别是民政领域所作出的改革部署?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项改革举措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求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提出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任务举措。
这些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的鲜明政治本色,展现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出发,部署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等各项民政领域改革,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老年人和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深切关怀,为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增进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福祉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政部门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扩大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保民生与促发展良性互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和各类困难群体。
新时代以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系列制度和实践成果
请总结介绍一下新时代以来民政领域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
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牢记初心宗旨,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系列制度和实践成果,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制度,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政治任务,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同全体人民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
二是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实现增量提质,增进了亿万老年人民生福祉。
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健康发展,近90万个社会组织和1.4万个慈善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是改革完善专项事务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党中央对行政区划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婚姻、殡葬等领域采取系列惠民便民措施,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
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如何改革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工作?
人口老龄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占比2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7亿、占比15.4%,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凸显,特别是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等需求快速增长。
目前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养老产业规模偏小、专业护理人才短缺等问题。这次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等作出系统部署,为我们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遵循。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更好惠及全体老年人。
我们将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路子。
我们将针对老年人特殊需求,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壮大养老产业,培育养老消费增长点,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在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特殊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民生权益方面,将有哪些改革举措?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把兜底民生保障摆在突出位置。
目前我国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需要救助帮扶,同时也还存在着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力度不够,救助方式仍以现金和实物救助为主,难以满足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发展性需求等问题。
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资源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促进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共同富裕。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这次全会部署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对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提出更高要求。
我们将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探索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资源配置,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健全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网络。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目前一些重度智力、精神、肢体残疾的人员生活处境还存在不少困难,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还不足,家庭负担沉重。
这次全会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我们将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深入实施补贴申请的“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便民服务举措,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减轻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负担。健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衔接,推动解决以老养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家庭托养照护服务难题。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设康复辅助器具评估与应用服务体系,提升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与服务质量,助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
7月28日上午,青岛籍著名演员黄渤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青岛福彩养老院看望民政机构服务的老人和孩子们,为他们送去祝福,并就共同做好青岛公益慈善事业进行座谈交流。
在儿童福利院,黄渤一行观看了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高质量发展宣传片和公益短片《儿童福利院的16小时》,随后走进儿童养育区,详细了解了青岛儿童福利工作情况和特需儿童的生活成长情况,与孤残儿童一同交流、一同画画,并在孩子们的作品上签名给予鼓舞。为儿童福利院护理员工的专业、敬业和辛苦奉献的精神所感染,表示会一起努力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中。
在福彩养老院,黄渤用地道的青岛话与养老院的叔叔阿姨们热情交流,送上亲切的问候和祝福,并与老人们合影留念。一直以来,黄渤都积极投身公益活动,尤其关注阿尔茨海默病等认知障碍病症的防治推广,关注老年人健康养护,曾连续参与关注认知障碍的节目《忘不了餐厅》第一、二季和《忘不了农场》。随后,黄渤走进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区,看望卧床老人,坐在床边与老人交谈聊天,宽慰老人早日康复。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助力“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此次,邀请青岛籍著名演员黄渤老师走进青岛民政系统,旨在提升“一老一小”群体社会关注度,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能够多关注困境群体,让善意在人与人之间自然流淌,让慈善点亮希望之光,为特殊群体贡献更多爱心与力量!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深耕服务“为老、为小、为特殊困难群体”领域,希望结合公益节目“忘不了”系列,关心关注认知障碍老人,引导慈善公益力量共同关爱弱势群体,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精准施策,确保兜住兜好民生底线,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擦亮民政工作“温暖底色”。
来源:青岛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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